工作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服务承诺
(一)提供贴近群众的交通服务。开通交通管理自助服务,在全省逐步安装交通管理自助服务机,为群众提供信息查询、补换领驾驶证、交通违法处理等服务。推行汽车品牌专卖店(4S店)代办机动车注册登记,进一步加大向县级车管所下放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业务工作力度,方便群众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
(二)提供便捷高效的户政办理服务。对群众办理户口迁入、迁出、出生等事项,凡手续齐全的,必须当场办理;手续不全的,要向群众解释清楚,并发给办理须知和警民联系卡,力争让群众在两次之内办成。对群众办理户口变更更正的事项,符合规定的一次办结;需经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的事项,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疑难、需报请省辖市公安局审批的事项,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开通查询出入境记录服务。中国公民(含港澳台人员)可持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或居民身份证向全省任一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查询本人5年内的出入境记录信息,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按照《公安机关查询出入境记录工作规定》要求,免费提供查询结果。
(四)提供更加优质的消防服务。全面推行消防行政许可“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等便民措施,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和首问负责制。开展技术服务,对重点工程、重大隐患单位派出技术服务队上门帮扶,现场指导。全面开通“96119”举报投诉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短信平台、消防官方微博和消防服务QQ群,及时向群众提供警务公开信息和便民服务信息。
(五)为群众出行提供方便。通过0371-68208110咨询电话、河南交通广播电台、河南高速交警网(网址:http://www.hngsjj.gov.cn)、河南手机报、河南电视台卫星频道和新闻频道游走字幕、新浪网和腾讯网微博“河南高速公安”、路面电子显示屏等7种渠道,全方位提供全省高速公路路况信息,为群众出行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加强对全省高速公路的巡逻管控,除能见度低于50米或因道路结冰不能确保安全通行外,原则上不采取封闭道路的管制措施。必要时将采取间断放行、限速行驶、警车带道等措施,确保车辆安全通行。
(六)扎实开展“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把“大走访”活动制度化、长期化,全省公安机关集中开展“大走访、办实事、送温暖”、“清积案、严执法、树形象”、“化纠纷、解矛盾、保稳定”、“打犯罪、治乱点、保平安”、 “严管理、除隐患、保平安”和“学典型、创先进、争优秀”六项活动,组织民警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通过访问民情、访查民意、访排民忧、评议工作、评查问题、评选先进,深化“大走访”活动,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一批实际问题,实实在在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实实在在为群众办理一批好事实事,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七)畅通接受群众监督渠道。在省公安厅政府网站开设网上举报、网上咨询、厅长信箱,在省公安厅设立0371-65953000、65935000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社会各界对民警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公、徇私舞弊、侵害群众利益的举报投诉和公安业务咨询。市县两级公安机关110必须受理群众的投诉,对群众的举报投诉,建立专门的办理反馈制度,对合理诉求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一般事项1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需要进一步调查处理的30日内办结或及时回告办理情况。利用“平安中原”官方微博群,及时发布警情通报,接受群众建言献策,加强警民间良性交流互动。
(八)拓宽公安信访渠道。在坚持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定期接访的基础上,逐步建成市县公安机关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并实现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视频接访系统的互连互通,拓宽公安信访渠道,最好最快地解决群众信访问题。
监督电话:0371-65953000、6593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