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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办理手续和流程

2012年05月29日 21:06 来源:中原映象网 作者:王涛

   二胎生于证的审批发放程序如下:

  一、办理机构: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二、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1)、经县级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报省辖市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2)、经鉴定患不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3)、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或本省定居的港、澳、台同胞,身边只有一个子女的;

  (4)、夫妻双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5)、夫妻一放连续从事矿区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的,只有一个女孩,且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

  (6)、再婚夫妻,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除适用以上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1)、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且之生育一个女孩的;

  (2)、经鉴定,夫妻一方因伤残或严重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3)、男到有女无儿的家庭结婚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的;

  (4)、再审山村定居五年以上,并继续定居的;

  (5)、夫妻双方为少数民族的;

  户籍在城镇,后转入农村或农村居民被聘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不适用前款规定,但应依法结婚从城镇转入农村的除外。

  2、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户口簿

  (3)、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要提供原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或协议书和其他相关证明)

  (4)、计划生育技术部门出具的女方健康检查证明;

  (5)、按规定填写的《二孩生育证审批表》

  (6)、足以证明符合法规、规章规定生育第二个孩子条件的技术鉴定或其他材料。

  二孩户口如何办理

  第二个小孩应随母亲入户,如果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应按照国家规定接受处罚,然后带《出生医学证明》和处罚凭证办理入户,商品房申请入户可持房产证向迁入地派出所申请,批准后便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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