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友“蓝宇”跟贴咨询:现在街头卖进口食品的商铺越来越多。但不知道对进口食品有哪些检验检疫程序?对不合格的会怎么处理?
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部门的主要检验检疫程序包括境外进出口商备案、报检、检验检疫、结果评定与出证、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等程序。而对不合格进口食品,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18条规定,进口食品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不合格证明。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由进口商办理退运手续。其它项目不合格的,可以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