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7日 08:33
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东方今报记者 高冬丽 首席记者 梁新慧/文 记者 邱琦/图
知道吗?职工完全可以与老板面对面“谈”工资,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来保障自身权益。
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代表们听取了《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条例指出,不但要全面建立工资协商制度,企业还应当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个例】与老板“谈判” 工资每月涨了1000元
和老板谈工资?对,这事儿在我省已经开展好几年了。
2011年3月9日,登封市煤炭行业的职工代表和老板面对面,就该拿多少工资进行“谈判”。职工代表认为一线井下人员都是冒着生命危险在井下作业,但换回的却是并不丰厚的报酬;而煤炭行业利润丰厚,加上物价上涨因素,一线井下员工工资应该在去年的基础上上涨15%左右。他们认为,一线井下职工人均工资应不低于4500元,井上人均工资不低于3000元。
而企业代表则表示,他们正处于产业调整阶段,不少煤矿都是时停时干,不少企业其实都是在负债运营。
三轮协商都没达成协议,最后在薪资指导小组的协调下,双方代表各自让步,以一线井下职工平均工资4000元,井上职工平均工资2500元达成协议。这意味着从2011年3月起,登封煤炭行业的5万名职工都能按这个标准拿工资了,平均工资普遍涨了1000元。
【进展】公有制企业已全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登封市煤炭行业的职工代表和老板面对面对工资进行“谈判”的就是工资集体协商。那么,目前,我省工资集体协商进展如何呢?
在昨天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铁平说,目前,我国还没有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专项法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只对工资集体协商作了原则性规定,现行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集体合同规定等都属于部门规章,效力等级较低;自2010年以来,我省工资集体协商有了较快进展。
截至2013年2月,我省企业总数为233958家,建立工会的企业有224135家,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有189339家,占全省企业总数的80.9%,占全省建立工会企业总数的84.47%,所有公有制企业均已建立工会,并全部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调查】
多数人不知道工资能协商
虽然这项工作已经开展,但大多数人却不知道工资还能协商。
刚参加工作的90后小伙徐庆庆最近在一家小公司谋得一个办公室文员的职位,月工资1800多元,除去租房、交通费、电话费、吃饭等,几乎是“月光”了,他也觉得自己的工资太低了,可是他只能默默接受。
“工资是公司说了算,还能协商?不可能吧?”徐庆庆感到有些不可思议,他表示,他所在的公司加老板也就十来个人,更不用提有工会了。在他看来,现在就业竞争很激烈,能有份看着还不错的工作就不错了,谁敢去找领导协商工资?
已有三年工作经验的乔女士对“工资协商”也很陌生。她说,谁都想多涨点工资,但是应该找谁去协商呢?在昨日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铁平坦言,目前仍然存在着部分企业经营者“不愿谈”、部分企业职工和工会干部“不敢谈”、工资集体协商双方“不会谈”等问题。对此,《条例(草案)》指出,不但要全面建立工资协商制度,企业还应当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保障】
企业拒绝协商将通报批评
尽管有工资集体协商,可是仍会有不少人担心,企业拒绝工资集体协商咋办?双方都排斥对方的合理意见咋办?
《条例(草案)》中提出,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在三十日内完成协调处理工作。争议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经协调处理达成一致的,双方签订协议;达不成一致的,本次协商终止。
另外,企业拒绝或者故意拖延工资集体协商,阻挠上级工会指导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不提供或者不按时、不如实提供工资集体协商所需材料,或者无正当理由始终以唯一方案或者立场排斥职工方合理意见和主张,致使工资集体协商无法正常进行,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可以将其记入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企业违法解除职工方协商代表劳动合同,扣发、降低职工方协商代表的工资、福利等劳动报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处理。职工方无正当理由始终以唯一方案或者立场排斥企业方合理意见和主张,上级工会应当协商处理。
解读
什么是工资集体协商?
《条例(草案)》中提出,本条例所称的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方与企业方依法就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劳动报酬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行为。
哪些项目可以协商?
协商内容主要包括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分配形式、最低工资标准、津贴补贴标准、奖金和效益工资分配办法等。
怎么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条例(草案)》中明确表示,企业应当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双方协商确定工资调整幅度应当综合考虑地区、行业、企业的劳动力成本,当地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协商双方达成一致的,应当形成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县级以下区域工资协商咋进行?
《条例(草案)》还明确提出,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业、休闲娱乐服务业等行业工会组织,可以与本行业、本区域的企业代表组织进行工资集体协商,订立行业性或者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内容应当包括本行业或者本区域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劳动定额、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支付时间等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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