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旅客王劲松在退一张折扣机票时,被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以造成损失为由收取高达80%的退票费。王劲松认为,自己提前多日退票,且航班在起飞前以全价售票,最终显示机票售罄,退票行为没有给航空公司造成损失,退票费畸高。为此,身为律师的王劲松将东航告上法庭。
最终,上海浦东新区法院作出判决,东航收取的退票费是购票款的80%,显然过高,损害了原告的利益,法院将退票费用酌情调整至票价的20%。近日,王劲松专程前往上海,从法官手中领到了退回的306元票款。
事件
退折扣票费用达八成
306元!王劲松仔细清点后,慢慢把钱放进钱包。7月30日上午,王劲松从北京飞抵上海,从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法官手里接过这笔钱。讨回这笔钱,王劲松足足用了1年5个月,他知道一定可以讨回这笔钱。
去年2月16日下午,王劲松通过东航服务热线95530,电话订购了一张2月23日从北京飞往上海的MU271航班机票,约为4.7折。王劲松用信用卡支付了630元,其中510元是机票钱,120元是燃油费和机场建设费。
次日中午,王劲松因行程临时有变,需退票,95530的工作人员告知他,退票要扣80%的退票费。“这扣得也太多了。”王劲松说,510元突然缩水仅剩102元,他向工作人员提出改签,对方表示不可以(现在折扣机票已可以改签,有差额需补差价)。
维权
律师不惜异地打官司
“电话里沟通未果,当时我自认倒霉。”王劲松回忆,但作为一名律师,职业直觉告诉他“这不合理”,再加上对方放话“觉得不合理就去法院解决”,王劲松决定起诉东航。
从去年2月18日开始,王劲松每天通过网络关注所订航班的信息,并将页面截屏保留。同时,每天给95530打电话,查询该航班的价格以及是否还有余票,并将通话录音。
王劲松发现,航班起飞前3天,票价开始一路飙升,直至变成全价,最后则显示机票售罄。“这表示我的退票没有影响到他们的销售,而且后来都是全价销售,说明我的退票不但未造成东航的损失,还有可能让他们多挣了钱。”王劲松说。
去年2月24日,王劲松收到一张盖有东航上海呼叫中心营业专用章的退款单,显示扣退票费408元。“这不合理、不公平是显而易见的。”王劲松说,如果到最后机票的价格都是他购买时的折扣,而且也没满员,他就只能自认倒霉了,但事实恰恰相反。
去年4月份,王劲松决定状告东航,要求返还被扣的机票费。但是由于对方仅给他一张退款单,上面不显示航班始发地北京以及目的地上海等详细信息,导致此案未能在北京立案,他只好跑去东航公司所在地上海打这起官司。
去年11月7日,此案在上海浦东新区法院立案。
焦点
原告
退票费不该是暴利
今年1月30日上午,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3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双方展开激烈辩论。其中,两个多小时围绕“是否造成了航空公司的损失”这个焦点进行激辩,因为这是航空公司收取退票费的主要理由。
王劲松认为,他提前7天取消订票,被告东航有足够时间就空座位进行再次销售以避免损失。他已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失出现和扩大,就算他的退票行为需要支付退票费或违约金,也应该是一个合理比例,以补偿为原则,而不该是以惩罚、盈利甚至暴利为目的。事实上,他退票后,到飞机起飞时已是满员,而且后来是全价售票,根本不存在所谓的造成损失,在这种没有出现损失的情况下,东航依然收取高达票款80%的退票费,属于畸高,明显有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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