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通过中介方式完成二手房交易已经成为房产买卖的基本方式。而由于中介的服务质量及效果良莠不齐也导致了房产中介与卖房人、买房人的纠纷不断。尤其不要轻信中介服务人员的口头承诺、豁免必要时应当在特别约定中对有关事项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留存否则一旦发生争议买方或卖方将难以举证而承担不利风险。
当前通过中介方式完成二手房交易已经成为房产买卖的基本方式。而由于中介的服务质量及效果良莠不齐也导致了房产中介与卖房人、买房人的纠纷不断。对此高一寒在《人民法院报》上发表文章《房产中介服务纠纷的审理与防范》中指出:
从防患于未然的角度买卖双方需要在纠纷发生前应对中介服务环节提高警惕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其一要充分识别交易中的法律风险。对于中介提供的房源信息务必要求中介机构提供委托文件、房源产权文件、房屋所有权人身份文件进行核对必要时可要求中介机构向房屋主管部门核实以避免房屋权利存在瑕疵。在中介带看房屋时应避免签署《看房确认书》。而在签署各项协议及书面文件时应当仔细阅读文件内容认真识别其中的法律风险。
其二及时发现合同文件中的霸王条款。针对在买卖合同签订前中介公司提供的各类格式合同中规定的权利限制条款买卖双方都要仔细甄别充分意识到此类条款对自己权利的影响。尤其不要轻信中介服务人员的口头承诺、豁免必要时应当在特别约定中对有关事项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留存否则一旦发生争议买方或卖方将难以举证而承担不利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