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推进小城镇建设,昨日,市政府出台《关于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协调推进小城镇建设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突出抓好27个新市镇的建设发展,市财政保留每年1000万元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对小城镇建设实施奖补。
目前,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推进小城镇建设,昨日,市政府出台《关于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协调推进小城镇建设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突出抓好27个新市镇的建设发展,市财政保留每年1000万元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对小城镇建设实施奖补。整合后的全市重点镇为33个。
27个新市镇全部纳入重点镇管理
《意见》指出,把《郑州市都市区空间战略规划》确定的27个新市镇(其中包括现有重点镇17个)全部纳入重点镇管理。在新市镇推广多年来积累的小城镇建设经验,通过资金奖补等多种措施,充分调动新市镇自主建设积极性,开展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新市镇利用各自区域优势、产业特点,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尽快解决在当前新型城镇化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依托四类社区建设,搞好特色明显的新型产业发展;突出新型城镇化在“三化”协调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提升小城镇建设质量和品位。
根据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需要调整重点镇。全市重点镇由原来的39个调整为33个(含27个新市镇)。
3年内完成全市农村危房改造
按照区域统筹、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的原则,我市将加快推进镇域道路、镇区绿化,集中供水、供气、供热,以及公交、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
我市将鼓励乡镇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引导农村向城镇靠拢,城镇向农村延伸,规划控制区、产业集聚区或专业园区、城乡接合部及近郊区的村庄一并纳入新型社区建设,并与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安家落户需要相协调,引导居民进入城镇社区安居乐业。
此外,还将搞好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方案制订及实施等工作,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管理和质量监督,确保3年内完成全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