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首页 新闻 财经 娱乐 女性 婚嫁 旅游 美食 汽车 房产 家居 教育 健康 中医 科技 法制 三农 城建 收藏 公益 社区 商城
映象房产
映象首页 > 房产频道 > 要闻 > 正文

郑州拟对骗租、转让公租房等行为最高罚款3万元

2013-10-09 08:17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摘要] 河南今年全面取消经适房后,“只租不售”的公租房成了保障房主流。房产中介参与公租房转租、出售业务,也要给予严厉处罚:经纪人员将被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经纪机构则会被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河南今年全面取消经适房后,“只租不售”的公租房成了保障房主流。昨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出台,拟对骗租、转让、闲置公租房等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该标准规定,如申请者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租房,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记入公租房管理档案;如骗租者已住入公租房里,要责令其退回,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如违规转租、改变公租房用途,擅自装修公租房,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的承租人,要退房,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还要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房产中介参与公租房转租、出售业务,也要给予严厉处罚:经纪人员将被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经纪机构则会被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 王磊 )

(责任编辑:赵惠)
分享到:

专题

郑州7月开盘

郑州七月18盘入市

2014年业已过去一半,郑州房地产市场的热度。【详情】

激情世界杯 火热购房季

激情世界杯 火热购房季

有足球的地方就有欢乐,有足球的地方就有激情【详情】

验房帮忙团

验房

验房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