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3月14日 08:29
来源:东方今报
全国人大代表、省文化厅厅长杨丽萍(左)在接受“两会会客厅”采访
作为中华文化的发祥地,河南拥有令人羡慕的文化资源。怎样让历史的资源变成今天的财富?如何弘扬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如何让每一位群众都有机会欣赏高雅演出?日前,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文化厅厅长杨丽萍,接受了东方今报、映象网“两会会客厅”的专访,她呼吁机关单位的公共文化设施应向社会免费开放,同时呼吁应大力鼓励居民进行文化消费,所花的这部分钱可抵扣个人所得税。
□东方今报特派北京记者 王秋欣 梁新慧 赵媛 刘长征 高冬丽/文 记者 沈翔/图
【文化遗产】
城镇化进程加速 文化遗存不能丢
“城镇化进程在不断加快,更多人过上了城市的生活,这是好事。但一定要注意,城镇化进程中,不能割裂文化的传承。”作为河南省文化厅的厅长,杨丽萍最关注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杨丽萍说,这几年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各地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虽然不断提高,但重经济轻文化、重开发轻遗产、重建设轻保护的情况依然存在,建设性破坏文化遗产事件时有发生。
“有些城镇发展规划不考虑本地历史文化遗产现状,城镇发展没有安排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利用;有些城镇建设项目未对工程范围内进行文物调查和勘探先行开工;在新城镇化开发、新农村社区建设中,对一些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古民居、古街道等未能妥善保护,破坏整体格局和风貌,使文物建筑和历史街区遭到不同程度的损毁;另外,在新农村社区建设中,古村名、古镇名、古街名消失,历史文化信息附着的遗迹荡然无存。”
保护才能传承,传承才有发展。杨丽萍建议,要把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作为城镇化规划的重要内容抓好抓实,把本地独特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城镇化建设规划总体布局。要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街和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规划,最大可能地保护、展示历史文化风貌,保持其地方特色。
对于一些古村落的保护,杨丽萍建议进行“活化保护”,要恢复文化、生活,在改善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鼓励原有居民能够在世代居住和生活的古村落里享受到现代生活的便利的同时,延续固有的文化传统和生活方式。
【文体设施】企事业文体设施 免费向居民开放
在审议财政报告时,杨丽萍发现,2012年,中央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94.68亿元,增长18.9%,增长速度较快,但仅占中央财政总支出的0.8%。令她失望的是,在今年中央预算支出项目安排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仍只占0.8%。
“这个比重太小了。”杨丽萍说,政府应继续加大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尤其是增加公益性文化设施和文化服务。
说到此处,杨丽萍举了个例子。以图书馆为例,美国、英国、加拿大的公共图书馆和社区图书馆的数量,已达到每万人一座;德国、奥地利、瑞士分别为6600人、4000人、3000人一座;而我国每46万人才拥有一座图书馆。同样,发达国家平均每5万人拥有一座博物馆,而我国每40万人才拥有一座博物馆。
“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出发,我国城乡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和布点还远远不够,公共文化设施的免费或优惠开放工作更是任重道远。”杨丽萍说,目前,一些社会上的文化设施尚未对广大民众免费或优惠开放,而政府要引导、扶持、鼓励文化、体育、学校、企事业单位的文化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发挥公共设施的服务功能。
至于如何引导和鼓励,杨丽萍建议,可以通过制定政策、定向补贴等形式。
【文化消费】鼓励居民看电影 应抵扣个人税赋
自上世纪90年代始,国务院已多次出台扶持文化事业发展的文化经济政策。
“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多方面原因,一些很好的政策不容易落实。”杨丽萍又举例说,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国家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公益组织或国家机关对宣传文化事业的公益性捐赠,经税务机关审核后,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在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纳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捐赠额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然而,经河南几年的实践,此条政策很难落在实处。
“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加快出台具体、可操作的实施办法。”杨丽萍还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制定更加全面、具体的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经济政策,更好地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另外,杨丽萍认为,文化产业的发展不仅需要政府的投入和扶持,还需要民众的广泛参与。但民众的参与,需要政府拿出一系列的支持政策。
“在美国去参观州立博物馆,人们购买门票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免除的优惠政策。也就是说,买门票花了20元,这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就相应减少20元。”杨丽萍说,这一做法就是鼓励老百姓去进行文化消费,对我国也有借鉴意义。
【制度建设】
让文化接地气儿 设立文化协管员
东方今报记者注意到,2008年全国实施“农家书屋建设工程”,每个农家书屋补助2万元。自2006年开始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每村建设标准为3万元,河南近5万个行政村实现了全覆盖。同时,从2012年开始,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设立了“农村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对每个行政村补助1万元,用于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文化设施建起来了,但在部分农村,一些问题又出来了。“一些村庄文化设施闲置化较为普遍,党报党刊图书利用率不高,有些体育健身器材和文化设施缺乏有效维护,出现损坏甚至弃用的现象。”杨丽萍说。对此现象,杨丽萍总结原因主要是一些文化体育设施没有得到充分使用和有效管理。
杨丽萍支招,在农村设立“村文化协管员”,“他们不仅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群众开展文化活动,还要保管、维修文体设施和器材,并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和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为此,杨丽萍建议设立“村文化协管员”,建立村聘、村用、乡管制度,每月经费补贴300元,从 “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中解决,或由省市县财政专项资金另行安排。
“目前,福建省以及广东、海南、河南等地部分农村先期试行了设立‘村文化协管员’的办法。”杨丽萍建议,可以总结推广先行地区的经验,同时,要制定村级文化协管员聘用办法、管理办法和符合实际的考核细则,尽快在全国农村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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