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2 08:26:00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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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下一步针对国企工资改革的目标,就是严格实行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政策。对国企高管薪酬支付实行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以此来抑制国企高管获得畸高薪酬,缩小国有企业内部分配差距。
国资委着手调查央企薪酬问题 改革方案有望出台
昨日,国资委网站发布《关于做好2013年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通知称,8月15日至10月31日期间,将开展2013年国企、央企职工薪酬调查工作。今年年初,国务院批转《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强调加强国企高管薪酬管理。
薪酬调查未曾对外公布
根据通知,本次调查内容在2012年基础上增加了国家有关部门对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的部分事项。本次调查的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及各中央企业。包括集团总部及所属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含子企业)。
2007年,国资委下发通知,要求调查2004年-2006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增长情况、与所在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对比分析等有关情况。此后,国资委基本保持每年一次对国有企业薪酬情况进行调查。
但据记者了解,上述多年调查结果并未曾对外公布。某央企一位部门负责人昨日对记者表示,没有听说过国资委上述调查结果影响到其所在公司的薪酬体系。
国企高管薪酬改革待出台
今年年初,国务院批转《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通知指出,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要素配置和价格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控作用,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
通知强调,要加强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管理。对部分过高收入行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严格实行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政策,逐步缩小行业工资收入差距。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人社部官员表示,下一步针对国企工资改革的目标,就是严格实行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政策。对国企高管薪酬支付实行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以此来抑制国企高管获得畸高薪酬,缩小国有企业内部分配差距。
但是,据记者了解,目前央企薪酬改革的具体方案尚未出台。
部分央企薪酬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昨日,记者对十家上市央企进行了职工薪酬的粗略计算,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国联通、中国国航、中国国旅、宝钢、招商银行、一汽轿车、大唐发电和华侨城。根据已发布的2012年财务报告,十家上市公司去年的平均职工薪酬为16.6万元,高管平均薪酬为66.7万元。其中,职工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社会保险、福利、住房公积金等。高管包括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与此同时,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6769元,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28752元。
相比之下,央企的职工平均薪酬要高出许多。
■ 分析
“薪酬应与业绩挂钩”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表示,国企职工薪酬与民企职工薪酬相比偏高且存在不公平性。这一直是公众关注的话题,也被认为是收入分配不平等的一个标志。因此,进行国企职工薪酬调查是十分有必要的。同时,国企职工薪酬状况也是未来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一个重要的参照。
王雍君认为,国有企业职工薪酬最大的问题在于并非与业绩挂钩,从目前的情况看,薪酬主要与职位挂钩。薪酬与业绩不匹配使高薪存在不合理性。因此,未来改革的方向应当是与其业绩挂钩,并且业绩要与责任挂钩。
他还表示,国企受到的政府优惠相比民企有很大的优势,因此在评价业绩和职工薪酬时也不能忽视这些因素。
(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