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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鸽第三次提交控告函:前两次未有回馈

2013-08-20 07:19:00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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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下午1点,梦鸽同一名男性助理乘出租车来到位于东堂子胡同的公安部信访办公室,递交了《关于对张光耀(化名张伟)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犯罪事实的控告函》(以下简称《控告函》),同时还提出了异地侦查以及对李某某案被害人杨女士的人身保护的申请。而这也是继今年8月6日、8月15日梦鸽两次向北京市公安局提交对张光耀(涉事酒吧经理)等人的控告函,第三次提交相同内容的控告函。

  李家律师:未获回馈才第三次行动

  对于在一个月时间内已三次提交控告函一事,昨天下午,身在外地的李家法律顾问兰和在电话里向记者解释称,“距第一次提交控告函已经过去半个多月,但张光耀曾通过媒体表达‘控告函发出以来,警方从未找过我’的话,加上梦鸽这边也确实没有获得过任何回馈,所以才有了这第三次行动。”

  至于这一次对被害人杨女士提出人身保护的新要求,兰和表示“因为最近他们的律师说,杨女士情绪低落、濒临崩溃,还老把脏水往我们这边泼,说我们没有抚慰她,制造各种谣言,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讲,我们从没有制造过任何一次谣言。正因为我们担心杨女士的安全,所以希望公安机关能采取措施。”

  同时兰律师还透露,8月20日上午,李某某案将在海淀法院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因为这个案子比较复杂,所以梦鸽强烈要求被告人出庭,按照法律规定她也是应该出庭。”

  杨家律师:人身保护不应由他们提

  随后,记者也就此事致电杨女士律师田参军,听说梦鸽提交了对杨女士人身安全的申请,田律师提出了诸多质疑,“我质疑他们是不是真提了?公安机关是不是受理了?而且我认为对方提出这一申请是不必要的,因为要提也应该是由我们来提。”

  田律师表示,目前杨女士的精神状态很差,正在进行心理治疗。“我认为杨女士的情况还没有必要进行人身保护,而且人身安全是不是有危险应该由本人来判断。”对于梦鸽将提出被告人应出庭的要求,田律师不置可否,“他们提是他们的权利,至于出不出庭是杨女士的权利,我们会根据她的精神状态和是否必要出庭来决定,更何况之前她已经在公安机关作过详细笔录。”

  ■专家观点

  上访是否违法?

  昨天,针对梦鸽在案件尚未结案的情况下便到政府部门上访一事,是否违反相关法律程序?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资深律师唐红新表示,梦鸽上访行为没有违反信访条例中相关规定,并不能算违法。同时她也有权利对涉案人员进行控告,但最终结果由公安机关根据刑法来确定对方是否有罪,“退一步讲,就算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是否会影响李某某案目前还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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