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执笔人:葛宇宁 201500004
自古以来,“贫困”就是人类挥之不去的“梦魇”,它不但吞噬人的健康和生命,更是剥夺一个人的尊严。在人类最初的时期,由于过于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人类社会整体上处于一种物质匮乏状态,注定大部分人要被贫困所“占据”。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剥削社会以后,贫困就成为被统治阶级的一个特有“标签”。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下,贫困的根源不仅仅是生产力落后的问题,更多的是社会制度本身的问题,是一种人为的“设计”。这些社会制度天生就是一种不平等的制度,要让一部分人去奴役另一部分人,占有另一部人的劳动果实。尤其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与它之前的社会形态相比,生产力已经达到一个很高的程度,如果拥有公平合理的分配体制,在许多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消除贫困完全不是问题,然而在这些国家,仍然有人处于贫困状态,甚至以乞讨为生,这是为何?很显然,这是社会制度问题。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是有局限性的,它把追求资本的积累,财富的增殖视为生产的根本目的,为了实现这一根本目的,就决定着它一定要压低一部分人的生活资料消费,把他们变成穷人。资本主义不断爆发的经济危机,就充分体现出资本主义的这一人为设计的机制,也充分体现出它的生产和广大劳动人民之间的消费能力严重不对称的现实,广大劳动人民的生活水平没有随着物质财富的增长而同步增长,他们没有正常享受到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生存福利”。
而中国共产党,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上,在未来五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郑重承诺和庄严宣布,要“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这也即意味着要向贫困问题彻底“宣战”,在中华大地上要彻底终结贫困问题,让每一个人都过上有尊严的幸福生活,实现共同富裕,让人民充分共享社会主义的发展成果。
中国共产党政治勇气来自哪里?我们凭什么能够有信心“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很明显,政治勇气和信心来自于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走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我们有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实施扶贫攻坚,就是要充分释放出社会主义的制度优越性。
首先,我们有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领路人”,那就是中国共产党,我们有八千多万党员。中国共产党有着科学的信仰,马克思主义。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作为自己的根本价值追求。她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没有自己的利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她根本的政治立场。这是一支坚强的、纪律严明的、无私奉献的、拼搏务实的队伍,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其次,社会主义制度有着自己的本质追求,那就是实现“共同富裕”。邓小平同志把社会主义的本质概括为:“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就是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追求。让一部分人生活在贫困状态是与社会主义制度根本不相容的,社会主义制度一定会把贫困驱逐出自己的“领地”。现在我们毫不动摇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是我们通向“共同富裕”之路,是我们消除贫困的道路保障。
再次,我们有强大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做保障。我们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其中,生产资料公有制是主体,是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和保障。由于有强大的公有制经济做保障,我们就可以充分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经济力量去实施扶贫攻坚,在贫困地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对贫困人口实施良好的社会保障,对贫困地区的发展给予强有力的财政支持等,这些对我们实现脱贫攻坚,尤其农村脱贫,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支撑。
最后,我们有科学的发展理念,那就是以人为本的发展。我们的发展观是科学发展,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作为发展理念,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种发展不是为了某个人、或是某个团体,而是为了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发展的最终目的不是物质财富的积累,而是人的发展、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在这种发展观下,会更加注重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会注重均衡,绝不会让一部分人实现了高度的富裕,而把一部分人留在贫困的世界中不管不问。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还对如何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出了详细的思路和措施,我们绝不是把“脱贫攻坚”作为一种口号,一种政治宣传,而是要实实在在地去干,去完成,去实现,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贯要求,求真务实;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作风,实干兴邦。
首先,“ 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因人因地施策,提高扶贫实效。”这是实施“脱贫攻坚”工程的一个总思路,脱贫攻坚不搞统一模式,要因地制宜,实施精准脱贫。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是共产党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重要方法。由于各地区历史、文化、经济条件的差异,导致不同地区、不同的人口的致贫原因大相径庭,矛盾都具有特殊性。比如有的地方是“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也就是环境资源不适宜人的生存,这种情况就必须改变“重土难迁”的旧有观念,实施扶贫搬迁,把贫困居民迁至发展条件好,大有发展前途的地方,实现移民迁安;而有的地方可能是生态特别重要,并且比较脆弱,不允许资源开发,那么就要实行生态保护扶贫,开发生态旅游等。不同的家庭,其致贫原因也有较大差异,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实施精准扶贫,分类扶持贫困家庭,对有劳动能力的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和转移就业,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实施兜底性保障政策,对因病致贫的提供医疗救助保障等。
其次,加大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覆盖面。在许多地方,基础设施落后往往是制约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原因。比如一些地方交通设施发展滞后,商品就难以流通,当地的农产品运不出去,外地的商品运不进来,人们只能过着原始落后的“自然经济”生活;还有一些地方水利设施落后,人们只能“靠天吃饭”。所以,这次五中全会提出要“因地制宜地解决贫困地区的通路、通水、通电、通网络等问题”,实现现代化的“四通”,实现这些地区与现代社会的“互通互联”,不再成为现代文明“无法照耀”的地方。另外,这次全会还提出,“对在贫困地区开发水电、矿产资源占用集体土地的,试行给原住居民集体股权方式进行补偿,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
再次,“推进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我国很多农村地区的贫困不仅仅体现在收入来源上,还体现在教育、医疗,以及各种基本的精神文化生活匮乏上。脱贫不能仅仅是填满贫困地区人口的“口袋”,还要富裕他们的“脑袋”,让他们享受到各种基本的公共服务,人民医院、人民教育、人民公园等,既然这些都姓“人民”,就不能仅仅只有这个社会的一部分人享有,而是要覆盖到全体人民,成为全民福利。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要求,就是要给每一个人平等的生存和发展机会,让每一个想成才的人都能有“出彩”的机会,我们的基本公共服务必须像阳光一样照耀到每一个人,不留下阴影。
然后,“实行脱贫工作责任制”。这是十八届五中全会为了能够顺利实现“脱贫攻坚”的目标,打赢这场具有历史意义的伟大战争所采取的具体措施,也是组织保证。具体来说,“要进一步完善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脱贫工作责任考核,对贫困县重点考核脱贫成效。”这也就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深刻领悟顺利实现“脱贫攻坚工程”的伟大意义,自觉意识到自己的责任,把解决贫困人口的贫困问题视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不能敷衍了事,做表面文章,而要紧跟党中央部署,扎扎实实去做,履行好自身的责任。
最后,要全社会联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团结一致,共同奋斗,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不是某一个人、某一个团体的责任,而是全社会的责任,全社会都有责任坚决消除贫困地区、贫困家庭的贫困问题,从而实现共同富裕。这次全会提出,要“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投入,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互补作用,整合各类扶贫资源,开辟扶贫开发新的资金渠道。健全东西部协作和党政机关、部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定点扶贫机制,激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自愿采取包干方式参与扶贫。把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作为脱贫攻坚重点。”充分调动全社会的资源,是我们党谋事干事的一贯方针。中国共产党是全体人民的党,她“来自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她是人民的一份子,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能感受到人民的需要,也能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来满足人民的需要。
当然,实施“脱贫攻坚工程”,让贫困地区的人们脱贫,除了依靠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靠我们的各种政策和社会各界的力量外,也要充分发挥贫困地区人们的主观能动性,坚持把遵守客观规律性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相结合,改变过去那种“等、靠、要”的旧观念,提高觉悟,转变思想,树立自强自立的信心,充分利用各地现有资源和国家政策,坚决消灭贫困。
这是一个伟大的时代,我们干着伟大的事业,因此注定会任重道远,然而我们善于克难攻坚。只要全国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保障,我们就一定能够打赢这场伟大的战争,和贫困说再见。(河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执笔人:葛宇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