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退休官员参与办“野鸡大学”骗18万被判4年

2012-12-19 10:20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北京12月18日电 74岁的教育部退休干部冯某,虚构其具有美国内申大学授权,以授权他人招生办学为名骗取中介费18万余元,日前被海淀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罚金8000元。同案的宫某等3人因明知未取得招生办学资质,仍收取学员学费150万余元,均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各处罚金七十万元。

  退休干部当“野鸡大学”名誉校长捞钱

  2006年,冯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崔某。看了对方的美国内申大学校资质宣传资料后,他与这位“驻北京总代表”崔某建立往来。冯某在供述中称,崔某给的材料“写的天花乱坠的”,还有很多材料是英文的,当时他就信了。

  但美国内申大学是一所名副其实的“野鸡大学”。法院判决中专门列出证据,证实崔某“炫耀”的美国内申大学简章所写内容均为虚假。美国内申大学为仿制美国正规大学National University英文全称、网站网址、校徽等的虚假学校。简章上所提供的美国全国教育委员会网站为虚假网站。美国内申大学从未在美国内达华州注册备案。

  2007年,他们签订协议,冯某受聘担任美国内申大学大中华学区校长,主要负责监督管理教学,提高教学质量。4个月后,冯某便发现美国内申大学在中国的办学模式违法,存在诸多不正规之处。

  “崔某在国内想要通过给与培训机构授权,让他们去招生,崔负责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这种办学模式在中国是根本不允许的,因为我以前在教育部工作,知道外国的大学在中国境内要想招生办学,必须要经过教育部的备案,并选择国内知名大学进行联合办学,而这所大学是肯定不能达到这样的标准。”冯某供称。

  另外,崔某的内申大学想要给学员颁发博士、硕士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但冯某知道,外国大学一般是没有毕业证书,只有学位证书,崔某所办的内申大学根本没有教学大纲,也没有教材,更没有美国方面的内申大学教授。

  基于上述几点,冯某已察觉内申大学现阶段不具备颁发博士、硕士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资质。他与崔某解除了受聘协议后,但仍挂名担任名誉校长,还出席崔某举办的学员毕业典礼,并聘请一些部委领导出席毕业典礼。

  “怎么也是名誉校长,不出席毕业典礼不好”,冯某承认,他也有私心,想着将来能从中获得点好处。

  退休教授想创业投资“入股”变“入伙”

  被告人丑某供述称,2008年10月,他在北京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时,上网看到有一所美国内申大学,便拨通网页上所留的联系电话,想与对方谈合作办学。丑某与其公司执行总裁王某来到负责人崔某的办公室,在此见到自称是美国内申大学大中华学区校长的冯某。

  “谈办学直接找冯某就可以。”在崔某的“点播”下,2008年年底,他们公司与冯某达成了授权协议,被授予可以用内申大学的名义,在中国招收研究生、博士生,对方负责颁发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此后,黑龙江某大学退休教授宫某被找来具体负责招收学员。2009年8月,丑某所在的北京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解体。丑某与妻子李某商量计划成立公司,宫某出资3万元“入股”。北京硕博苑教育咨询中心(简称硕博苑公司)成立后,李某担任公司法人,宫某任公司执行总裁。

责编:周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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