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1月,郑州市民张女士利用一单位团购名额,以亲戚的名义支付10万元诚意金,选购了郑东龙湖一号一套182平方米房子。今年4月,她去售楼部办理购房手续时发现,两年前定下的这套房子,已经办理过网签过,但购房者不是她。
2016年1月,郑州市民张女士利用一单位团购名额,以亲戚的名义支付10万元诚意金,选购了郑东龙湖一号一套182平方米房子。今年4月,她去售楼部办理购房手续时发现,两年前定下的这套房子,已经办理过网签过,但购房者不是她。8月23日,张女士找开发商讨说法,未获满意答复,“我会一直追下去。”
事发:等得花儿谢了不见房子
8月23日上午,在郑州中州大道与杨金路交叉口附近郑东龙湖一号小区售楼部前,张女士手握诚意金票据,显得十分生气。据其介绍,2016年初,有一家单位团购郑东龙湖一号小区房子,当时在建房五证不全,她和其他人一样,向其交纳了10万元诚意金,另交1万元为储藏室预定款。这套房子,她以亲戚黄先生的名义购买,选定的房源是9号楼302东户,“每平米6000多块钱。”之后,开发商一直让等信息,待五证齐全,再办理相关手。
今年年初,她听说郑东龙湖一号五证办理齐全,立即赶到售楼部询问情况,希望办理购房后续手续。 "我没有想到,当年选的房子不见了。问售楼员,也不给解释。”张称,她通过房管局查获知,这套房在今年1月份,已被出售且办理了网签手续。
“等的花儿都谢了。却等来一场空。”张女士说,两年前,该房团购价每平米6000多元,现在已涨至每平米2万多元。足足上涨了4倍左右,"我估计开发商为了多卖钱,故意把房子出售了。” 而这期间,她没有接到过售楼员告知电话。
现场:开发商拒绝透露该房信息
23日上午10点多钟,在郑东龙湖一号售楼部,售楼处一位许姓女士,接待了张女士。许称,她受领导安排,负责和张女士对接此事。
“这套房卖给谁了?”面对张女士的询问,许女士未作正面回答,解释称,这事儿起初他们也感到疑惑,有人交了10万元,为何不来交余款?因为早在2017年9月,该楼盘就取得了预售证,其他交过定金的业主,相继办理了网签。
“为什么,没有人给我打电话?”张女士继续追问说。许女士称,估计当时售楼员更换的快,中间对接估计有疏忽;售楼员通知业主信息时,一个人要通知几百个人,应该用过群发信息通知过业主。
谁发的群发通知?有没有通知记录?面对追问,许女士说,她今年8月刚接手此事,不太清楚具体情况,需要询问任经理。
那么,这套房子目前到底是什么情况呢?它是否已经出售了?在现场,张女士提出查看该房销售状态,被许女士拒绝。许称,具体情况,张女士可在24日再来售楼部,找任经理询问。再继续追问其他问题,她不再作答,抽身离去。
说法: 如果一房多卖可视作违约
"开发商这种态度,让我十分气愤。"张女士说,无论是开发商还是购房者,坚守诚信是最基本的要求,而现在,自己等了两年,却得到这样结果,感觉开发商太不讲理了。不管以后多么难,一直会坚持追下去,给自己讨个说法。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分析认为,业主已缴纳诚意金,并且开发商明确了房源信息,双方即成立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如果开发商一房多卖,属于典型违约行为,业主可直接起诉解决,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如果查证开发商存在故意欺诈行为的,业主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1进行索赔。
张女士支付诚意金时,开发商证件不全,其行为受法律保护吗?
张少春律师认为,双方签署的书面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合同系开发商出具的格式合同,不管开发商五证是否齐全,业主均有权依法、按约定维权;因各地政府严厉打击五证不全而预售商品房现象,所以当地房管部门同时应依法对该开发商进行行政处罚。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郭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