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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首套房认定无变化 目前仍是“认房又认贷”

2014-09-24 14:34 来源:扬子晚报

[摘要] 昨天,有上海媒体报道农业银行江苏分行已放开“首套房认定标准”。“各银行的政策都是按人民银行总行的规定来,不可能出现地方银行单独行动的可能性。“即使有一个人,他首套房是全款,当再次买房时想从银行贷款,那么也按二套房政策。

  昨天,有上海媒体报道农业银行江苏分行已放开“首套房认定标准”。扬子晚报记者再度向农行江苏省分行核实信息时,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并没有这样执行。“各银行的政策都是按人民银行总行的规定来,不可能出现地方银行单独行动的可能性。”

  对于福建“首次改善房子算首套房政策”,南京一位个贷经理表示,商业银行不可能独自作出决定,首次改善房产当首套房的政策,南京在2007年时曾实行过,只要贷款结算清之后,再买房贷款都算首套房,该政策持续时间是一两年,但从2010年之后,在人民银行要求下,各商业银行实行严格的“认房又认贷”方式。“即使有一个人,他首套房是全款,当再次买房时想从银行贷款,那么也按二套房政策。”这位经理表示,贷款时,购房者要提交在房产局开的购房证明,同时银行也会去房产局再次核实该人名下有无房产,并去人行的征信系统查看此人的贷款记录,做到“认房又认贷”。(记者 李冲)

(责任编辑:赵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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