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9月19日,《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范本发到了各个区的房管部门。记者昨日从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获悉,这个版本并非终稿,而是向各区征求意见,汇总后再做商定。
记者采访得知,虽然郑州公租房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但是,在公租房租赁合同上要统一使用。因此,除管城区的公租房已经入住外,其余区房管部门一直在等郑州市再三修订的合同范本。
9月19日,《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范本发到了各个区的房管部门。河南商报记者昨日从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获悉,这个版本并非终稿,而是向各区征求意见,汇总后再做商定。
对于这款合同版本,有区房管部门的相关人士向河南商报记者反馈说,有个别细节还需商议,如第四条提到的“甲方收取乙方住房保证金每套1000元。租赁期满退出房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退还房屋保证金”。据介绍,合同规定,押金交到各区房管部门,但财务称,新开一个账户很麻烦,收费依据怎么定?
目前,这个问题正向上级部门反映。如果问题解决得快,有部分区房管部门相关人士称,国庆节前能签合同、发钥匙,让大家住上新房。
合同摘录
想续租公租房,得提前3个月申请
1.租期和用途
五年一签,若续租需提前3个月申请,租房人员变动要备案报批。该房屋仅作居住使用,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不得擅自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
2.租金
在租赁期间,如政府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发生变动,则按政府规定的新租金标准执行。租金由房屋所在区(管委)的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收取,租户可按季度、半年度或年度支付,三选一。
3.房屋修缮
如有证据表明租赁房屋的设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承租人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政府提出,否则,视为该租赁房屋符合正常使用条件。
4.合同解除与终止
租赁期间,累计3个月以上未缴纳住房租金,且未向住房管理部门报告的;经调查发现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等,承租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政府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索赔损失。
5.违约责任
承租人逾期缴纳租金的,政府有权要求承租人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缴租金总额的0.5%。的违约金。若欠租超过3个月,政府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可采取措施追缴拖欠租金和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