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此,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再度强调,业主在购房过程中一定要明确认购书或合同约定事项。市房管局负责人介绍,惠州目前销售的绝大部分商品房均为预售房。购房者在选购商品房时除了解项目本身信息外,还要综合了解开发商的相关情况。
买房签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遇到纠纷如何处理?在买房卖房租房过程中,市民会遇到一些或大或小的问题。本栏目旨在帮助广大读者解决日常生活中碰到的各类房地产问题,欢迎广大读者来电、来信咨询和探讨有关房地产的各种问题,南方日报房地产记者、特邀业界专家队伍将以专业眼光为您答疑解惑。
众所周知,买房已成为每个家庭生活中最重要的消费支出。然而,部分市民购房心切,在房屋信息掌握不充分的情况下盲目出手,加之对交易程序不太了解,往往会遇到一些麻烦,甚至上当受骗。市民如何才能放心买房;在购房过程中要注意哪些事项,掌握哪些具体信息,哪些交易环节需要特别注意……针对以上疑问,市房产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给出具体建议。
购买产权明晰的房产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市民必须要购买产权清晰的房子。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如果出现房屋实际状况与具体规划不符合,或者出现房屋抵押等状况,一定要到相关部门了解清楚和咨询相关法律人员再决定是否购买。
该负责人指出,购买房屋之前,要查询房屋现状。市民可以通过登录市房管局网站,查询是否取得预售许可证及楼盘表信息,了解所要购买房屋现状,只有可售状态(绿色)的房屋才能网签合同,通过商品房预售现场《房屋销售信息公示栏》,详细了解商品房预售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小区整体规划、相关配套设施设备、预售项目红线内外不利因素等情况后再签订认购书或网签合同,缴纳定金或首付款。
此外,在楼盘实际开发过程中,由于涉及银行借贷,可能会出现部分房屋被抵押给银行,如果购房者刚好看中该显示抵押状态的户型房源,购房者应该与开发商前期沟通,并在《认购书》上约定解押及网签合同的时间,开发企业向银行注销该商品房抵押登记后,楼盘表会显示该房为可售状态,之后双方可正式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明确合同约定事项
日前,惠州房地产市场正迎来新一波的收房潮。有业主在南方日报报料热线和本地论坛均多次提及收楼不合格,其中江北某楼盘客厅与阳台间的落地玻璃未装,水口某楼盘空调孔未钻……然而在与物业理论过程中,却发现自己签订的认购书上对于这些条款并无规定,被开发商钻了空子。
此外,某业内人士介绍,尽管购房者在购房前期都会做一些准备,但在实际购房过程中,销售人员营造出一种很紧张的抢房环境,往往造成业主只能匆忙认购。而且签订认购书或合同的过程中,几十页或上百页的合同往往只是出具需要购房者签名的几页,大部分业主并未细看,这也造成了后续争端。
对此,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再度强调,业主在购房过程中一定要明确认购书或合同约定事项。对开发商提供的任何纸质文件要求你签名前,一定要认真阅读全文,对重点条款内容不明确、不理解的,可要求开发商代表进行必要的解释,或请教专业人士。对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的事项均要求在认购书或合同中以文字形式体现出来。购房定金退与不退、不按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按约定时间缴交房款等一些易引发交易纠纷的事项,购房者在认购前应以书面形式与出卖方明确约定。
要确保购房资金安全
面对当前市场出现的问题楼盘事件,房管局负责人提醒市民,在房产交易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要贪图方便,确保购房资金安全。根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规定,买卖双方及按揭银行均应将全部购房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确保资金不被挪用,较好地保障楼盘后续工程完工,充分保障自身权益。
此外,购房者也要及时留意合同备案登记情况。合同签订后,购房者在合同上预留的手机号会收到相关信息,购房者根据信息提示督促开发商办好预售商品房备案手续。同时,购房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房产交易登记所或登录市房产管理局网站查询所购房屋的备案情况。
另外,市房管局负责人介绍,惠州目前销售的绝大部分商品房均为预售房。取得房管部门颁发的《惠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其合法销售的唯一凭证,代表其前期报建各项手续齐全,预售房在预售时形象高度符合规定。后期如果按规划顺利完善后续工程,取得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表,就能办理《房地产权证》。
该负责人也指出,预售房并未竣工验收,由于开发商实力不同、经营状况不同、是否按规划建设等因素都会影响到工程能否顺利完工、验收备案。因此,购房者在选购商品房时除了解项目本身信息外,还要综合了解开发商的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