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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光山县校园伤害案首批责任人被处理

2012-12-19 07:32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记者12月18日从光山县委获悉,“12·14”光山校园伤害案首批责任人已被处理。

  光山县委、县政府12月17日作出决定,分管教育的文殊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徐明、负责对该学校进行安全检查工作的县教体局副主任科员、督导室主任徐前进、文殊派出所指导员王恩泽免职。

  同时,主持陈棚完小工作的副校长张宗柱、文殊中心学校校长王生应、文殊派出所所长裴广斌给予撤职。

  信阳市委、市政府表示,这是初步处理,对其他责任人员待进一步查清责任后,再严肃追究,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记者 胡巨成)

责编: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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