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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开罚“带头”闯红灯 今报读者建议完善法律来约束
  • 2013年04月10日 08:38

  • 来源:东方今报

四月九日,郑州市黄河路与经八路交叉口,“中国式过马路”现象仍很常见

四月九日,郑州市黄河路与经八路交叉口,“中国式过马路”现象仍很常见

  □东方今报记者 李玮/文 记者 张培方/图

  北京市将对“中国式过马路”说不。北京市交管局宣布,自昨日起,对带头闯灯者将处罚没商量,行人罚款10元,非机动车罚款20元,均为现场处罚。

  针对北京市这一措施,郑州市民及广大网友认为,罚款10元,根本无法触动交通违法行为人的神经。

  【调查】郑州路口电动车闯红灯很凶猛

  在路口凑够一拨人就走,与红绿灯无关。这种行人无视交通法规过路口的现象被称为“中国式过马路”。对于“中国式过马路”,去年10月,东方今报记者就曾在郑州市多个路口进行调查,结果发现,这种现象在郑州也很普遍。而电动车闯红灯现象最为严重。

  昨日,东方今报记者先后前往郑州市黄河路与文化路交叉口、金水路与未来路交叉口、中州大道与航海路交叉口等多个路口观察,结果发现,在有交巡警值守且为主干道的路口处,行人和非机动车相对守规矩。

  上午11时,记者在金水路与未来路交叉口处观察看到,在信号灯变灯时,无论行人还是非机动车,都能在人行道处等待,直到行人通行变成绿灯时,大家才立即通过。

  随后,记者又来到郑州市黄河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这里也有交巡警值守,但是,有些非机动车不是在停车线后等待,而是非要冲出停车线外好几米,甚至挡住了右转机动车的去路,影响了机动车的正常通行。

  随后,记者又来到中州大道和航海路交叉口,不少电动车根本不看信号,“见缝插针”强闯红灯。在闯红灯的大军中,电动车依然占绝大多数。

  【现状】 处罚行人违法有难度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行人闯红灯的,交警可处以5元至50元的罚款或警告。《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0条规定,行人、乘车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10元以下罚款。

  但记者从郑州市一线交警处获悉,以前,郑州市交巡警也曾对一些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过,但在实际操作中,对行人违法的处罚,存在不小的难度。

  一名交警说,曾经因为处罚一个行人,对方一直纠缠不休,结果引来众人围观,造成路口二次拥堵。

  而作为路口执勤交警,又不能因为处罚一个行人而对交通放任不管,所以,对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目前主要是“以劝导为主”。

  【建议】 完善法律 约束“中国式过马路”

  对于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的现象,读者刘先生是这样认为的。

  闯红灯是因为闯了不会造成任何后果,没有任何损失。对于中国人来说,能够触动他的就是严罚。试问,中国的道路交通法只是给机动车立的吗?应该是针对每名交通参与者!

  网友@ALICE说:“这是中国的‘国情’,这么多年积累下来的恶习,改不了,所以,还是不要动不动就说罚款、治理什么的,没用。”

  网友@奔跑的小猪说:“要是因为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造成车祸,需要承担全部责任还要赔偿机动车,那估计都老实了。”

  读者宋先生认为,还是要从法律上来约束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违法行为,才能从根本上管理住“中国式过马路”现象。

  【困惑】 多次执法 未根治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

  郑州市交巡警一大队民警孟繁勇称,由于目前对于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轻微,因此,不守交通法成为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一种顽疾。

  处罚力度不大,是电动车违法的主因。对电动车违法,郑州市也曾多次采取措施。

  2011年9月,郑州市20家单位联合下文,决定加强对非机动车的管理,对于交通违法车主,除了罚款20元外,还要在街头站岗两个小时,并通报到交通违法车主的单位。

  2012年3月,交警、工商、质监等多部门联手,在电动车的进入门槛、路面执法管理、宣传教育等多个方面下工夫进行治理。

  然而,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各种违法乱象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根治。

  今年,“中国式过马路”成为舆论热点之一,也已经成为城市交通管理的一种“痼疾”。

  ■ 评论

  “中国式过马路”仅靠罚款难以根治

  从昨日起,北京开始对带头闯红灯的行人罚款10元,非机动车20元。如此“没商量”的罚款力度能否制止北京的“中国式过马路”?姑且先看看率先动真格的浙江吧。浙江早在3月1日起就动起了真格,在20天内处罚“中国式过马路”近万起,其中闯红灯8200多起。效果怎样?浙江警方说,由于警力有限,加之违法行为数量大,这些处罚的行人多数都是“违法带头人”。

  显然,“中国式过马路”只靠严格罚款是无法根治的。

  同济大学的课题研究表明,“中国式过马路”背后是行人与机动车马路权益的分配问题。在国内的交通信号设置上,更多地偏向了机动车,这导致了行人被动地违规。该课题组在上海和杭州等地交通流量较大的主支相交路口的研究表明,行人最大可忍受的等待时间为90秒,超过此时间限制,行人过马路将处于不可控局面。

  相比于文明素质高的德国人忍耐极限60秒、英国人的忍耐极限45秒,一直背负“文明素质不高”之名的中国人已算“能忍族”了,更何况在杭州交通路口红灯时长普遍超过100秒。

  要治理闯红灯问题,还需交管部门考虑总体缩短红灯的等候时间,提高行人的畅通感,或设置更多的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等设施。只有在这个基础上严格执法,才能获得公众最大限度的认同。当然,技术上的问题不能成为行人违规的借口,在技术不断完善的同时,行人也应严格守法。

  东方今报评论员 李长需

  ■ 声音

  ●停下的是脚步 前进的是文明

  在我们的中国梦里,既不能有特权车,也不应该有特权的行人,守法应该成为公民的常识和准则。在红灯面前,停下的是脚步,前进的是文明。——网友

  ●有时好习惯就是罚出来的

  加大犯错成本才会让大家学习尊重规则,用罚款确实是无奈之举,但能起到“手到擒来”的效果,应该坚持下去,有时候好习惯就是靠罚出来的。——网友

  ●理直气壮是因为法不责众

  现行交规和交警执法主要针对机动车疏导,对行人则主要采取教育的方式,很多情况下即使出现无错驾车者撞死违章过路人的情况,车主也得赔钱,法律上的空白大大增加了行人违规过路的底气。——网友

  ●很多人不愿等是红灯设置时间太长

  英、德的研究共同显示,行人可以忍耐的等候时间限度是60秒。中国人的等候时间往往远超过90秒,其中杭州红灯最长等待时间145秒,上海180秒。

  ——@辣姜

  ●统一13亿人的某个习惯 也不能光指着罚款

  解决“中国式过马路”,拷问的不仅是人的素质,还包括城市管理如何更懂得人性和尊重科学。是不是城市规划得非常好,是不是交通灯都合理设计让行动不便的人也可以有充裕的时间过马路,是不是设置了足够的天桥和地下通道,是不是每个路口都有正常、科学工作的交通灯。

  据新华网

责编:张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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