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意见
原标题: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
2015年3月24日,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
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总引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依法治省贯彻到打造“四个河南”、推进“两项建设”各个方面,跟进落实中央提出的重大举措,聚焦解决影响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突出障碍、影响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突出热点问题、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法治建设的扎实成效,让中原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更加出彩。
主要目标
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进地方法规规章更加完善、法治实施更加高效、法治监督更加严密、法治保障更加有力,推进党内法规更加健全,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我省法治建设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坚持统筹兼顾、务实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体现了我们党对治国理政规律的科学认识和准确把握、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政治定力和高度自觉,开启了我国法治建设新时代,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高度,统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出了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科学指南和基本遵循。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推进全面依法治省,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让中原更加出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是我们党治国理政方式又一次伟大历史转折,事关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全面依法治省,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全省上下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加快行动,推动我省法治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是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政治模式、法律制度和理念、方式的总和,核心是规则治理,强调法律至上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综观世界近现代史,法治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而一些国家陷入这样那样的陷阱,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门槛,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有关。我们党对依法治国问题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党抓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初步奠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后来党在指导思想上发生“左”的错误,忽视法制建设,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使法制遭到严重破坏,付出了沉重代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经验和教训表明,规则是最大的共识,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现代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我省受传统农耕文化影响较深,重人情重关系、轻法治轻规则等现象较为突出,权大于法、情大于法、利大于法等问题容易发生,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平、生态良好,更需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用好法治方式,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发挥好法治的规范和引领作用。
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好的趋势、态势和气势,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展现出光明前景,这与法治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密不可分。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扎实推进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立法、执法、司法及法治宣传教育等都取得了长足进步,有力促进了现代化建设。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改革发展中的诸多难题亟待破解,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凸显,党风政风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都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相关,我省法治建设还有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法规规章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存在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的现象依然存在,部分社会成员法治意识不强,信权不信法、信访不信法现象比较突出,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淡薄,不屑学法、心中无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执法不严、粗暴执法,干预司法、徇私枉法,甚至利欲熏心、贪赃枉法。这些问题妨碍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正常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要更好地激发改革动力和活力,更好地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巩固和发展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必须强化法治之力。
全面依法治国是我们党着眼于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的大事。贯彻实施《河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改革开放、确保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维护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让中原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更加出彩,都必须依靠法治。要把全面依法治省放在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推动河南长远发展中谋划推进,为服务全国大局作贡献,为全省人民谋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