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代表谈两高报告 严防冤假错案是底线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
映象网讯(大象融媒映象网 蒋宇飞/文 段晋哲/图)今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这个局开得好不好,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3月12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河南团举行全团会议,审议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草案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上,防范冤假错案、司法改革试点以及实行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等话题成为河南团三名法律界代表关注的重点。
张立勇:在郑州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
2014年,备受关注的“呼格案”、“念斌案”、“徐辉强奸杀人案”、“黄家光故意杀人案”等冤假错案得到纠正。
在今天上午最高法报告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也相应提到“纠正冤假错案”,在说到其中的“呼格案”时,他使用了一个词——“深感自责”。
“这些错案的纠正,就是向社会郑重宣告,人民法院将像防范洪水猛兽一样来防范冤假错案。”在下午的审议中,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说,要确保清白无辜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蒙受冤屈的人早日得以昭雪,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在法治的阳光下平安幸福地生活。
“我建议设立证人、鉴定人宣誓制度,通过在法庭上面向宪法和法庭宣誓,证人、鉴定人可以明确自己的义务和责任,打消其做伪证的念头。同时,应对宣誓誓词内容、宣誓形式、作伪证惩罚方式做出明确规定。”张立勇表示。
另外,他认为,考虑到河南地处全国中心地带的交通区位优势和案件大省的现状,可以在深圳和沈阳之外,在郑州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以减轻首都的信访压力。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
蔡宁:出现冤假错案检察机关首先要反省
冤假错案严重影响民众“获得感”,检察机关也在自省。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上午在作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时就提出,对冤错案件首先深刻反省自己。
“出现冤假错案,对司法工作来说是一个非常致命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表示,非常认同曹建明关于检察机关首先要反省的说法,“首先要倒查检察机关的责任,我们要深刻地吸取教训,把严防冤假错案作为必须坚决守住、不能突破的底线,最大可能不出现冤假错案。”
另外,蔡宁介绍,对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改革任务,最高人民检察院做了具体的部署,全国现在已经有两批18个省检察机关启动了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等4项改革试点工作。
按照要求,我省今年下半年也要开展试点。“这项工作布置得非常细致,现在试点正在稳步进行,我们也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准备。”蔡宁说。
蔡宁表示,近年来,一些地方检察机关相继在乡镇、产业集聚区设置检察室。检察室在就地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强化社区矫正监督、查办和预防涉及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案件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还存在人员少、职能不规范,设置没有法律依据的问题。
为此,他建议把派出检察室建设与法院的派出法庭一样纳入立法,使这项工作有法可依。同时,进一步规范检察室建设标准,明确职能定位,以更好地发挥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闹店镇法庭庭长朱正栩
朱正栩:重视法院书记员队伍培养
身为河南团唯一一名来自基层法院的代表,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闹店镇法庭庭长朱正栩关注的是关于司法改革中人员分类管理问题。
“长期以来,法官与其他审判辅助人员职责不明,审判工作与其他辅助性工作及行政事务混杂。”朱正栩说,虽然大家都疲于奔命,但司法资源并没有实现最优化配置,工作潜能也没有完全激发出来,且群众意见大,反应强烈。
从实际工作出发,她认为,法院应该建立专业、稳定的书记员队伍,“法院审判一线力量严重不足,很多在超负荷运转。最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法官和辅助人员分工不明,基层各法院书记员都很缺。”
“书记员岗位本是一个技术性和辅助性的岗位,其并不需要高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过高的学历,只需要打字速度足够快,语言归纳能力足够强就行了。”她说,大量高学历和高素质的法律人才从事书记员工作无疑是对人才和知识的极大浪费。
另外,她还建议建立法院系统微信交流平台。一方面,是建立对外的平台,更近距离地与社会和群众进行沟通;另一方面建立起全国法院内部的微信交流平台,方便全国法院系统的法官和工作人员进行交流探讨,为广大基层干警开辟一个好的学习、提高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