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用人单位若恶意欠薪或被吊销执照
12月1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联合公安、住建、交通、水利、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
映象网讯(记者 王宽)12月1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联合公安、住建、交通、水利、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将被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通知指出,11月24日起,河南省多部门将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专项检查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
通知明确,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将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执法部门将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专项检查期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对投诉举报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