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7 19:32:00 来源:映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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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象网讯(记者 蒋宇飞)今日(6月17日)中午,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播出《高考场上的神秘“考生”》新闻报道,直指河南高考有人组织替考。下午,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向媒体通报,已经向公安部门报案,对涉案人员依法依纪进行追究。同时,教育部回应称,对此事高度重视,已派工作组赶赴河南省、湖北省指导督办调查。
省招办正组织人员利用身份验证系统核实存疑考生
下午,省招办向媒体通报,已经向公安部门报案,请公安部门针对发现的高考替考案件立案查处,并对涉案人员依法依纪进行追究。
同时,省招办已经向开封派出由省招办领导带队、纪检、考务人员参与的工作组对案件进展情况进行指导督促,配合公安部门对案件进行查处。
另外,按照普通高招工作既定安排,高考结束后省招办正在组织人员利用身份验证系统采集的考生进场照片信息、视频信息进行比对,根据各科目考试进场照片、报名时的照片,对视频审核存疑的考生、视频审核需补充照片的考生、进场指纹验证未通过的考生,核实存疑考生的认定情况和舞弊处理情况。对审查中仍存疑的,将结合《考生身份验证意见确认处理记录表》、视频资料信息、考生答题笔迹信息,进一步查处。
据悉,为了维护高考的公平与秩序,今年高考前,省政府和省招办专门召开了招生工作会议和考务会议,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重点安排部署查处替考等舞弊行为。
省教育厅专门下发有关通知,要求各高校、各中学在普通高考期间加强在校生管理,严防在校生参与替考舞弊。违规考生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严肃处理,对于参与替考的高校生开除学籍,被替考者将会受到1至3年内禁止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严厉惩罚,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另据了解,2014年我省已查实违规违纪考生165人,其中替考127人。
教育部派工作组赴豫、鄂查高考替考
针对高考替考事件,17日下午,教育部表示,对此事高度重视,已派工作组赶赴河南省、湖北省指导督办调查,并请公安部指导有关地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教育部指出,6月17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报道了有人组织武汉在校大学生“枪手”前往河南杞县等高考考点参加替考事件。
教育部对此事高度重视,立即要求河南省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向当地公安机关沟通有关情况,并对相关考点考试情况进行视频回访调查,对相关考点考生试卷进行全面排查;要求武汉有关高校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校内工作人员、在校学生进行调查。
另外,教育部已派工作组赶赴河南省、湖北省指导督办调查,并请公安部指导有关地方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教育部表示,一经查实,将对此事涉及的教育系统工作人员,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同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一律取消本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并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相关处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对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的在校大学生,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教育部重申,坚决打击各类替考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考试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