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0 06:42:00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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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
李新功被执行死刑
2012年5月18日,有网友发帖称,时任永城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李新功奸淫未成年少女数十名。5月26日,永城市称,李新功已被刑拘。
据公安部门侦查,2011年下半年以来,李新功先后强奸未成年女性11名。庭审中认定,受害的未成年少女中,年龄最小的仅9岁。
2012年8月14日,商丘中院一审认定李新功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新功不服,提出上诉。
经河南省高院二审,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核准李新功死刑。6月18日,李新功被执行注射死刑。
观点
强奸幼女多人属重判情节
省高院一名刑事法官称,李新功案的犯罪对象是11名未成年少女,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是强奸罪的从重处罚情节。
而且《刑法》第236条规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或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虽没有对受害人造成重伤或死亡后果,但对她们造成了极大影响,尤其是心理上的阴影,可能伴随她们一辈子。”该法官表示,对于李新功这种情节特别严重、行为特别恶劣的行为,判处死刑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这不仅是为了打击强奸犯罪分子,还体现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决心。
同时还向社会传递一个信号,对于官员、教师等特殊群体,道德要求应该更高,一旦发现他们有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公众和法律都不能接受。
案例
强奸被判死刑案有先例
河南上一个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强奸被判处死刑案主人公是镇平县政协原副主席吴天喜。
吴先后对24名女初中生下了黑手,其中幼女6人。2008年1月,南阳中院以强奸罪等6项罪名,判处吴天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因强奸猥亵幼女被判处死刑的典型案例。
2010年9月,鲍某某在某村小学担任7名受害女学生的班主任或任课教师。7名幼女第一次被侵犯时为9岁或10岁。两年多时间里,鲍某某猥亵7名幼女数十次,并将其中6人奸淫数十次。
法院为此判处鲍某某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鲍某某已被执行死刑。
提醒
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员、副主任孙云晓认为,目前环境下,重判侵犯未成年人案件可以遏制此类犯罪。
对于近来频发的儿童猥亵事件,孙云晓称,这种情况一般孩子羞于对外讲。社会、学校可以加强对此类犯罪的宣传,告诉孩子何种情形触犯法律,有哪些救助途径,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
孙云晓建议,家长应给孩子从小灌输观念:别人不能随便触摸你的身体,你也不能随便触摸别人的身体。受过这样教育的孩子,一般不容易受到伤害。
(记者 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