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1 17:33:00 来源:映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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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象网讯(记者 蒋宇飞 通讯员 高兵 吴云峰)面对老板拖欠工钱,在多次索要仍未果的情况下,6名农民工没有通过合法途径索要报酬,维护权利,而是通过非法手段纠集百余人强行毁坏工厂财物、围堵公路。
8月1日,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均判处被告人高某等6人有期徒刑一年。
高某等6名农民工新郑一家煤矿工作,他们来自云南、湖北等不同的省市,在外打工虽然辛苦,可一想到能够赚钱养家,几人的心里总是辛苦并快乐的。
2012年12月底,眼看临近回家过年的日子,可辛苦劳作半年的高某和工友们却迟迟没有拿到工资。随后,高某带头向厂里老板索要工钱,但多次讨薪仍然未等到确切的消息。
12月27日中午12时许,高某等6人再次来到工作场地的大门口找老板讨薪。
在又一次得到“回去等消息”的通知后,高某等6人纠集厂里的100余名工人,用木棍和铁棍将煤矿摄像头、伸缩门、本田雅阁轿车、门窗玻璃等物品毁坏,并无故将厂里的职工刘某等4人殴打致伤。
后新郑市公安局民警来处理情况时,高某等人又将出警警车轮胎气放掉,致使煤矿停工并围堵公路约6小时。
经鉴定,刘某等人伤情为轻微伤,被毁坏的伸缩门、塑钢门窗、本田雅阁轿车等物品共价值14123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某等6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6被告犯罪的事实、情节,以及案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