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6 07:40:00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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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从2013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使学生毕业时间与征兵时间有机衔接。这是自1990年实行冬季征兵23年以来,首次调整征兵时间。北京市将从明天起,正式启动征兵报名工作。
全国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14日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随着解放军信息化建设加速推进,迫切需要多征集高素质兵员入伍。调整征兵时间,使学生毕业时间与征兵时间有机衔接,有利于把更多优秀青年送到部队。
据了解,全国新兵的体检、政审和征集工作将于8月1日全面展开,至9月30日结束。除征集时间变化外,2013年度征兵对征集对象的年龄、身体、文化等条件要求没有变化,征集流程也与往年基本相同,不过各地可提前在高校组织征集大学生。
2013年度新兵的入伍服役时间从9月1日起算,按照中国现行兵役法的规定,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两年。
学生入伍服役期间,家属每年都可享受一定的优待金,前年为每年1.8万元,去年提高到2万元,今年又提高了2000元,即每年不低于2.2万元。
此外,北京市主要高等院校大学生义务兵正常退伍时,可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4.3万元。
声音
夏季征兵方便学生继续就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武装部吕经纬老师告诉记者,以往冬季征兵过程中,在校生如果应征入伍,会在12月份统一送兵前往军营,而高校一般在1月份才会结束第一学期的课程,这样就造成学生有几门课程不能学完,如果这个学生两年后复员,返校继续读书,可能就需要重修这几门课程。“虽然根据规定,学生完成五分之四的课程就可以按照及格处理,但是有的老师会给80分,有的老师会给60分,没有统一标准,对学生也会有一定影响。”吕经纬表示。
而今年更改征兵时间后,9月份完成征兵,这时第二学期的课已经结束,下一学年第一学期的课还没开始,如果一名大一新生应征入伍,两年之后回来正好可以上大二的课程,比较方便学生继续就学。
今年高校征兵政策
征集条件:
所有符合征集条件、自愿报名的,具有北京市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应届毕业生。
年龄要求:
在校女大学生为17至20岁(1993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间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2周岁。
在校男大学生为17至22岁(1991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间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
研究生男生放宽至24岁(1989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间出生)。
体格条件:
身高男性162厘米以上,女性为160厘米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1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身高厘米数-110)千克。视力,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
释疑
1 大学生入伍有哪些优先政策?
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选拔使用,包括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提拔为干部、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2 大学生入伍补偿学费吗?
在校生入伍后,补偿入学前所交学费(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复学后每年发放6000元助学金;应届毕业生补偿入学期间所交学费(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
此外,服义务兵期间,由区政府每年发给其家庭不低于2.2万元的优待金。
3 退役后考学升学有何优惠?
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退役复学后,报考本校研究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取得本校保研资格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 退役后有哪些就业安置政策?
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
非京籍大学本科学历以上,从本市入伍的退役士兵,被用人单位接收的可落户北京。服役期视为工作经历,在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计算工龄。
北京市主要高等院校大学生义务兵正常退伍时,由区政府一次性发放就业补助金4.3万元。
5 退役后复学方面如何规定?
对退役后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的学生,所在学校承认其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对已修课程或修完总学时数五分之四的课程,因入伍而未参加课程考试的,所在学校可参考其平时学习情况,确定其该课程的成绩,并给予相应的学分。
应征入伍学生复学时,原所学专业停办的,经学校批准可在相近专业复学。经学校批准转换专业的,原所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根据专业情况予以认定。
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新京报记者 饶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