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29 06:27:00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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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全省不分城乡,都将免费提供教科书。 资料图片
义务教育阶段全免费,这曾是多少人的“中原梦”,在昨天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大河报记者获悉,这一梦想极有可能成为现实。此次写进《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草案)的新规有4条,涉及学籍管理、学校建设、留守学生、执法检查等方面。
同时,在城市新区规划中必须同步规划学校位置,学校和居民区建设要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鼓励开发商配套建设中小学校等,这些利好政策都有望写入我省今后实施的义务教育法中。
【新规】
定期与留守学生父母沟通
昨天的会议听取了关于《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
大河报记者从中发现,《修订草案》增加4条全新规定: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学籍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及时掌握学生就学与流动情况,防止学生辍学。
第十九条:鼓励房地产开发商按照政府制定的规划,配套建设中小学校。
第五十一条:农村中小学校应当定期与留守学生父母或者委托监护人沟通,指定专人负责对留守学生学习、生活、心理上的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和管理。城市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对接收的非本地户籍中小学生学习、生活和心理上的指导,帮助其适应城市教育环境。
第六十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定期听取同级人民政府实施义务教育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对义务教育法和本办法的实施情况定期进行执法检查。
【亮点】
河南娃娃读小学初中有望全免费
大河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一费制”,其中,在农村地区已经实现全免费,城区里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只收取书作费,免收学杂费。
这里的书作费用于为学生购买教科书,剩余的钱,买成作业本。
而此次《修订草案》第二条中有: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借读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其中,“不收借读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是新增加的内容。
“如果免费提供教科书,也就意味着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也将免收书作费,那么,我省将真正实现义务教育阶段的全免费教育。”一位教育界人士激动地对大河报记者表示。
【争议】
五千居民配一所小学,这个有点难实现?
在此前调研中,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随着各地新城区建设、旧城区改造正在稳步推进,中小学建设的滞后已成为制约我省义务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
根据这一意见,法制委员会在《修订草案》中做出相应修改。在第十六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内容为:“在城市新区规划中,必须同步规划学校位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住建、规划等部门,依据城市规划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学校建设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另外,在第十八条第一款中明确了学校建设与居民区建设的“三同时”,即: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
二是增加了一款:“五千居民以上规模的住宅区应当配建一所小学,一万居民以上规模的住宅区应当配建一所初中。”
大河报记者了解到,城市新区规划与学校规划同步、以及学校建设与居民区建设的“三同时”,目前,已经写进部分省辖市的规划条例中,在新一轮城市建设中,部分省辖市正在这样做。
但是,据大河报记者了解,《修订草案》中对居民区规模与建校数量的要求,比很多城市的建校规模标准都要超前,以郑州为例,目前,五千以上居民的住宅区配套建一所幼儿园,一万居民以上规模社区建一所小学,二万居民以上规模建一所初中。
“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会有难度。特别是在人口较密集的城区里,寸土寸金。”郑州一位房地产公司负责人计算,按此规定,一个一万居民规模的小区,就得建1所初中,2所小学,至少需要占地60亩。可这个规模的小区居民也就三四千户,不会有这么大的教育用地建学校。
一位教育界人士则认为,将小区配套建学校写进我省法律,使建校计划有了法律保障,这是个好消息。
【细节】
生均经费有望按学生人数进行拨付
根据调研,我省部分地区的一些学校,是按照班级而不是学生实有人数拨付生均经费,导致拨付的经费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另外,一些农村地区、库区的小学和教学点,由于学生人数少,拨付的生均经费不能满足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对此,修订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应当按照在校实有学生人数及时拨付。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保证教育教学活动正常运行。
同时,修订草案新规定:寄宿制学校与走读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分别核定,寄宿制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高于走读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讨论】
早就该为留守儿童撑起法律这把大伞
昨天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小组会,分组审议了《修订草案》。
对于新增的第十九条,“鼓励房地产开发商按照政府制定的规划,配套建设中小学校。”不少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部分地区财政状况紧张,而房地产开发商具有建校的便利条件,开发商参与学校配套建设,在盈利的同时,主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一举多得。
对于新增的第五十一条,“农村中小学校应当定期与留守学生父母或监护人沟通”,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来发生的幼童被老师侵犯的案件中,受伤的孩子很多都是留守儿童,用法律为他们撑起一把保护伞,是当务之急!(记者 张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