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21 06:21:00 来源:大河网—河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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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万余元,法院认定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以放火罪判其有期徒刑8年
因自己曾被面包车撞伤致残,对面包类汽车就分外仇恨,在不到3个月时间里,他点燃了16辆车。
日前,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对这起罕见的泄私愤犯罪案件公开宣判,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许大生(化名)有期徒刑8年。
2012年3月14日清晨6时,在郑州跑中巴拉货的陈师傅起早出车。当他来到自己前一天晚上停放车辆的华中路台胞小区附近时,一下子被惊呆了:在小区对面的人行道上,一辆中巴车“过火”后被烧得面目全非,只剩一幅黑黢黢的铁骨架。陈师傅仔细一看,这辆被“烤全羊”的中巴车正是他的。
警方经调查监控发现,前一天20时30分。一脸型较瘦、留长发的中年男子,一瘸一拐地靠近陈师傅的中巴车,鬼鬼祟祟地拉开车窗,翻身进入中巴车内,没过两分钟,中巴车就开始冒烟了,男子随后跳窗离去。同年4月,民警在巡逻中将这名可疑男子控制。经审讯,这名中年汉子就是3月13日晚上焚烧陈师傅中巴车的许大生。
在接受讯问时,许大生言语之间流露出对面包车强烈的愤恨之情。办案民警深挖余罪,一起涉及烧毁16辆面包车的系列放火案逐渐浮出水面。
据许大生交代,从2012年1月开始,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他采取用烟头丢进车座的方式,先后烧车16辆,其中10多辆车被烧报废,最多的时候,他一晚上就点着了4辆车。
对许大生的异常表现,办案人员对其做了精神病学鉴定,证明嫌疑人精神正常,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随着调查的深入,“火魔”道出了犯罪的动机和目的,作案人原本是3起交通事故的受害者。
1990年,许大生和妻子从周口老家到郑州谋生,主要是赶早市卖日杂,虽说收入不多但还可以将就度日。然而天有不测风云,1995年夏天的一个晚上,他在郑州市大学路上遭遇车祸,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右侧肋骨被撞断一根。由于肇事车逃逸,他花了6000多元用于治疗,而这起事故也让他开始对面包车心生仇恨。1999年,许大生在短短半年之内,又先后两次被面包车撞伤,一次是肇
事车当场逃逸,另外一次肇事车虽然没有跑,但司机在出事后一直不愿承担治疗费用。其中一次事故造成许大生右小腿骨折。
据许大生交代,这3起事故给他造成了巨大的身心伤害,为了治病,家里几年来挣的钱几乎都搭进去了。“恨屋及乌”于是他从内心深处对面包类汽车产生仇恨,开始实施疯狂报复。
罪恶的“一把火”代价沉重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1月14日至2012年4月7日,许大生为泄私愤,先后在郑州市二七区张魏寨村、老代庄村及周边地区,采用将烟头从车门玻璃缝隙处扔进车内引燃座位布料、进入车内用打火机点燃车内座套的方式,烧毁、烧坏陈某等人所有机动车辆共计16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5452元。法院认定被告人许大生为泄私愤,故意纵火焚烧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遂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许大生有期徒刑8年。
法官提醒
关紧车窗锁好门爱车路边好“过夜”
据悉,许大生烧毁的车辆都是停在路边的“过夜车”,它们的车窗大多没有锁好,很容易被推开。被告人采取的作案手法很单一,几乎每次都是弄开车窗后,将烟头丢进车内引燃起火。
法官在此提醒,留有缝隙的车窗会给车辆遭遇盗抢埋下隐患,因此司机朋友下车时最好再检查一下车窗是否关严,以免给犯罪分子人留下可乘之机。(记者何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