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28 09:01:00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网友评论0条 查看全文(共1页)
一旦有河南籍人员在外省市流浪乞讨,接到当地通知后,如何及时将人接回、安置妥当?之前,各地政策不统一,救助资源难以整合,效率不太高。昨天,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将进一步规范跨省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的接送工作,今后,由省救助安置管理局统一协调、整合救助资源,提升救助效率。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我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不断深入,各地跨省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的接收任务,也日益繁重。为进一步规范这方面的工作程序,省民政厅近日下发文件,强调统一归口管理,整合救助资源,提升效率。
根据最新要求,作为省级救助安置综合管理机构,省救助安置管理局要在全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中,发挥好协调作用,今后,外省市送返接收(或需接回)河南籍流浪乞讨人员的工作,原则上由该局负责。同时,外省市送返河南籍流浪乞讨人员时,省救助安置管理局可结合受助人员流出地等具体情况, 按照就近接收原则,统一协调安排。
此外,与外省毗邻的我省相关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救助管理站,也可就近接收邻省送来的本地流浪乞讨人员,同时负责流入本地的邻省流浪乞讨人员的送返工作。
新疆、青海、宁夏、西藏、内蒙古、甘肃、黑龙江、吉林、辽宁、云南、贵州、浙江、福建、广东等14个省(自治区)特殊困难救助对象的跨省护送任务,由省救助安置管理局继续承担,待条件成熟后再全面铺开。(记者 蔡君彦 通讯员 丁兴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