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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建产品配方备案制度 落实乳制品标准

2013-12-26 07:07:00 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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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建产品配方备案制度 落实"史上最严"乳粉许可标准

  河南建产品配方备案制度 落实"史上最严"乳粉许可标准

  映象网讯(记者 董彩红/文 邱琦/图)“婴幼儿奶粉生产将参照药品管理办法,所有生产环节要可追溯……”昨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出台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被众人称为“史上最严格的许可标准”。细则中有哪些严密措施为宝宝的口粮严把关?记者采访了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为大家解读。

  食品生产最严格的许可标准

  新细则重点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原辅料把关、产品配方管理、生产工艺、过程控制等9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重新规定。为贯彻落实新细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部署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换证审查和再审核工作,要求各地在2014年5月31日前全部完成。

  “可以说这次新规是食品生产企业中最严格的许可标准。”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细则与国际上同类婴幼儿配方乳粉先进企业的标准没有多大区别。河南将依照细则要求生产企业在明年5月底前全部完成换证审查和再审核工作。对暂不能达到细则要求、不能按时提出审查申请的企业,以及未通过换证审查和再审核取得生产许可的企业,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可给予2年的停产整改时间,保留原生产许可证编号。

  我省建立产品配方备案制度

  新细则规定,奶粉生产企业将实现质量安全追溯,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

  据悉,我省由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省发改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12个部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已开始实施。意见要求,参照药品管理的措施,进一步提高企业生产过程控制、检验检测能力等方面的要求。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原辅料使用和包装标签备案制度。加快实现产品全程可查询、可追溯。

  生产企业须具备自建自控奶源

  新细则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使用的植物油,不仅要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还要明确植物油的种类,且不得使用氢化油脂。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河南除了严格按照这些新规定,同时,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须具备自建自控奶源,任何企业不得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产品留样一直至保质期满

  产品出厂后有了问题如何追溯源头也令大家关心。对此,新细则明确要求:以后产品留样将一直到保质期满。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平时工作中,质检机构一直对流通环节销售的乳粉进行随机抽样检测。最近的一次检测是今年11月份,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法定质检机构共抽取乳粉样品8个批次。对于抽取的乳粉样品按照其标注的执行标准,分别进行了检测。经检测,8个批次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样品所检项目全部符合相关标准。

  该负责人介绍,除了检测抽检,以后还要求企业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关键工序和关键点信息的电子信息记录系统,方便消费者能从企业的网站查到标签、外包装、质量标准、出厂检验报告等信息。

  声音

  新政还有许多地方需完善

  新规的出台,也引起了众人热议。

  “新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整治婴幼儿配方乳粉已经上升到了有法可依的阶段。”郑州大学教师王秀英说,新规提高了婴幼儿奶粉生产的门槛,让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来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对老百姓来说是好事。

  也有人表示了担心。营养师常虹介绍,大家最关注的还是此次新政能否落实。如果政策不能得到很好的落实,起到的作用就会很有限。

  同时,也有业内人士建议,新规还有很多地方需要进一步明确,如到底怎么样才算是自建奶源、可控奶源,分包奶粉、贴牌等到底该如何定义,不管怎么说,这些政策的本意是好的,但还缺细则,需要不断去完善。

  婴幼儿奶粉

  保质期不足1月可提前下架

  昨日,记者从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就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管理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商场、超市、食品店和药店等经营者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要实行专柜专区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应当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先行赔偿和追偿制度,按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通知要求,经营者要在销售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要在销售区域或柜台、货架处显著位置设立销售专柜或专区提示牌,注明“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区(或专柜)”字样。对发现的包装破损、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要立即停止经营、登记造册,并依法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等方式予以处置;对距离保质期不足一个月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及时采取醒目提示或提前下架等处理措施;经营企业要由专人负责婴幼儿配方乳粉专柜专区的食品安全工作。

  对因严重食品违法犯罪被列入“黑名单”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被追究责任的经营管理和从业人员应当建立检索名录。此外,对不能持续达到许可条件的,一律注销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许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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