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5 06:34:00 来源: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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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开始,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只能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助学贷款了。昨日,市教育局召开郑州市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推进会议,各县(市)、区必须建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生资助中心,及时为家庭贫困的大学生办理助学贷款手续。据了解,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全省统一的一项惠民举措,如果有的县区级政府因为没有专门机构而影响学生的助学贷款工作,将会被追责。郑州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将从7月20日起开始受理学生的贷款申请。
贷款限额:每人每年最高能贷6000元
据了解,生源地贷款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年6000元。贷款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申请生源地贷款时,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生源地贷款信息系统会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审批后,贷款资金将通过“支付宝”划付至学生个人账户。
申请条件:9类家庭可申请助学贷款
市教育局资助办有关负责人说,省外高校包括省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考生须被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在读学生都可以。”
根据政策,申请贷款的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本县(市)、区。
同时,申请人的家庭经济较困难,需要符合以下9种情况之一: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孤儿及残疾人家庭;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其他贫困家庭。
据介绍,目前已经在省外高校就读的在校生,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不过,如果今年已经在高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贷款。
考入河南省内普通高校的学生和在校生不办理生源地贷款业务,入校后由普通高校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考验诚信:过期不还,载入个人征信系统
根据规定,应届考生到毕业高中进行资格审查。在校大学生、社会考生到村(居)委会进行资格审查,上述单位审查通过后,需在申请表上注明联系人后加盖公章。
据介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有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亲或母亲;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期限是学生正常毕业所需学制加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
在贷款期间,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还款情况会记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形成一份“信用档案”。如果学生违约,不良信用记录就会被载入个人征信系统,对学生日后就业、贷款买房、申请信用卡、买保险、工作、享受政府福利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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