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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今施行 不会完全消除不平等

2013-07-01 06:25:00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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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起,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临时工的称谓会不会消失?不常看望老人是违法有没有可操作性?河南商报请有关专家来说一说。

  《劳动合同法》

  “规定”不会完全消除不平等

  外界普遍认为这次修订最大的亮点就是“临时工与正式工同工同酬”。这里的“同酬”并不是说薪金数额上的绝对相等,而是要求薪酬福利不能以员工的身份作为分配办法和标准。

  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韩文甫

  新法规的施行是保障公平的一次进步,但不代表员工间的不平等问题会就此解决。

  “假如哪家单位违反了新法规,那员工该找谁维权,谁又来对单位进行处罚”是一个问题,“劳动部门不来主动管,员工自己维权的成本比要求的利益还高”,这也是一个问题。所以,只有法律落实、监督到位,临时工的权益才有保障。

  劳务派遣市场或将洗牌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要求,劳务派遣公司的注册资本从原来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提升至200万元,并且要求取得行政许可,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等。

  河南某人力资源企业经理

  “将来,比如在河南,如果一个劳务派遣公司各方面不够规范,达不到新法规的要求,就会面临出局的危险。”

  另外一种可能,就是很多企事业单位会从“人员外包”走向“业务外包”,以规避用人过程中产生争议。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不常看望老人是违法”没有可操作性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即是说,如果不常看望老人,今后就是违法行为了。

  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

  多长时间算“经常”,没有一个时间概念,导致法律规定无法实施。

  子女经常看望问候老人是人们的基本道德要求,属于道德范畴。而法律区别于其他一切规矩,具有强制性,伴随着警察、法庭和监狱。而且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把“常回家看看”纳入法律,等于直接拉低了国人的道德标准。

  法院可判子女把赡养费亲手交到父母手里

  郑州市中原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张瑞花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其实给法官提供了一个审判赡养案件的新方法。今后判决被告人子女支付原告人父母赡养费的同时,可以附加履行方式,如“每月几日前把赡养费亲自交到原告人手中”,这样不仅结合了“常回家看看”,也比过去银行账户转账、代交赡养费更能化解矛盾。(记者 李江瑞 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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