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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交警学校管理学生骑摩托 家长要受罚

2013-05-29 06:48:00 来源: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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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映象网讯(记者 李玮)未成年人骑摩托车,监护人要受罚!昨日,郑州一学校联合交巡警部门,一同对学生骑摩托车情况进行管理和查处。

  昨日中午12时,郑州市陇海路与兴华街交叉口一中学门口,郑州市交巡警三大队的便衣民警,提前在校门前停放的摩托车处布控,逮住了骑摩托车的高一学生王某。另一名高一学生自称摩托车是自己攒钱买的,家人不知道。

  随后,民警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前来处理。20分钟后,一学生家长李某赶来,他承认,对孩子疏于管教。

  昨天半个小时,民警共查处3名驾驶小摩托车的中学生。

  据该中学曾副校长介绍,学校经常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对于违法的学生,学校也绝不姑息。同时,学校也将积极配合警方加强对学生的管理。

  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对家长李某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另外两位家长由于对孩子驾驶摩托车不知情,民警对他们进行了批评警告。

  郑州市交巡警三大队大队长王金柱表示,下一步,警方将联合学校加强对在校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同时提醒学生家长不要放任孩子骑乘机动摩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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