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7 07:17:00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网友评论0条 查看全文(共1页)
昨日,记者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获悉,郑州市首次出台《郑州市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示范文本,要求2013年1月1日起,中介机构须统一使用。
据介绍,新版二手房买卖合同在合同封面上印制有监制编号,监制编号也就是中介机构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号码,市民在签订合同时,只需要查看合同是否有监制编号,以及监制编号与中介机构备案证书号是否一致,就可以判断是不是正规房屋中介。
新版合同对容易产生争议和纠纷的条款进行细化。例如,针对目前产生纠纷较多的定金支付问题,合同第二条第三款设定定金由卖方保管、定金由居间方保管或不设定金3种方式供当事人选择。
因房屋交割时随房屋交割的设施、家具等登记不详常产生纠纷,因此,房管部门此次推行了合同增加附件《房屋状况说明书》,说明书中详细记录交易房屋的基本信息,随房屋家具、电器、用品清单,债权债务信息等,交易当事人只需对照信息填写、查验即可。(记者 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