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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公共建筑超25年需每5年“体检”一次

2012-11-23 06:45:00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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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馆、商场、影剧院、宾馆、地下停车场库等均在此列

  新的《郑州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12月1日起实施

  阅读提示

  刚买的新房,却出现了一条长长的裂缝,有无安全隐患?您可以向房屋安全鉴定中心申请鉴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大型公共建筑超过25年使用期限,将被强制“体检”。昨日,郑州市政府召开《郑州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新闻发布会,除了强制性的建筑物“体检”要求外,市民也可自愿申请房屋“体检”。

  据悉,从今年12月1日起,郑州市将实施新办法,同时,2003年7月11日起实施的《郑州市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办法》废止。

  砖木结构 2.6元

  砖混结构 3.9元

  钢筋混凝土结构 5.2元

  砖木结构 3.4元

  砖混结构 5.1元

  钢筋混凝土结构 6.8元

  安全鉴定收费标准(m2)

  住宅类

  非住宅类

  强制政策

  大型公共建筑超25年需每5年“体检”一次

  根据新办法规定,如果房屋出现5种情况时,将被强制进行安全鉴定,如果不做,将可能被处以罚款。

  办法指出,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馆、商场、影剧院、宾馆、地下停车场库等大型公共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一半以上的,房屋每隔5年进行一次鉴定。目前,依据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普通建筑和构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

  如果出现房屋结构开裂、变形、地基不均匀沉降等危及使用安全迹象的,拆改房屋主体结构、明显加大荷载的,遭受自然灾害或者事故房屋出现结构损伤的,应及时申请鉴定。对于毗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距离基坑、基础施工开挖深度二倍范围内的,房屋由建设单位在基坑、基础施工开挖前委托鉴定。

  对于以上规定,房屋所有权人或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鉴定的,由市、县(市、区)房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将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自愿申请

  想“体检”房屋 可向鉴定中心申请

  新办法规定,如果房屋已经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但仍在使用的,应当每隔一年进行一次鉴定。

  如果按照普通建筑和构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的标准,超过使用年限的房屋,其建设年代应该在1962年之前,这种房屋郑州已经几乎没有。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现在的房屋就没有安全隐患。据郑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郑州市有大量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房屋,多属于砖混结构,有的已经出现了安全隐患。此外,就算是新建房屋,如果因为质量问题、装修不当等原因,也可能成为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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