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1 20:59:00 来源:映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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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象网讯(记者 蒋宇飞)超预算支出653.80万元、未经批准调整预算支出674万元、少列预算收入404.71万元……12月11日,河南省审计厅官方网站发布了河南省社会科学院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显示该单位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方面存在问题。
省社科院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最高学术机构和全省社会科学综合研究中心,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全供事业单位。2012年初,省财政厅批复省社科院支出预算2975.90万元,年度追加支出预算433.4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省社科院财务收支活动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财务收支情况,但还存在预算执行不严格、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预算执行方面,省社科院超预算支出653.80万元。2012年,省社科院预算支出3409.30万元(年初预算支出2975.90万元,追加433.40万元),实际决算支出4063.10万元,超预算支出653.80万元。
专项科研经费收入706.30万元、支出406.10万元,中州学刊杂志社收入22.50万元、支出14.15万元未纳入院本级财务统一核算。
另外,省社科院未经批准调整预算支出674万元;少列预算收入404.71万元;专项资金未专项核算812.56万元;应作未作收入42.38万元;挤占事业费88.03万元;业务招待费超支102.26万元;专项资金闲置92.83万元未发挥效益。
财政收支方面,省社科院发放劳务费等195.91万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多列费用7万元,造成少缴税费;违规收取版面费20.19万元;课题负责人长期借用横向课题经费116.24万元。
基本建设方面同样存在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2012年9月,省社科院与郑州市某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签订社科基地变压器安装施工合同,总价81.60万元,未进行政府采购。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及时向省社科院提出了整改建议。省社科院通过完善制度、调整账目、补缴税款、等措施积极整改存在的各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