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科长侵吞607万公款 让死人领5年养老金
作为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发放科的负责人,王某婷无意间发现发放养老金过程中存在漏洞,于是尝试用重复账户套取养老金,结果一发不可收拾,在5年间侵吞公款607万余元。
昨日,法院公布此案详情,王某婷因贪污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案发】 死人“领”养老金 她的秘密被揭穿
和同龄的80后相比,34岁的王某婷非常幸运。1999年12月,王某婷大学毕业后即被分配到信阳市浉河区企业养老保险所工作。
2010年前后,发放科从浉河区企业养老保险所退休管理科分离出来,成立了浉河区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发放科,一直由王某婷负责。
直到2014年2月26日,王某婷的“秘密”才被发现。当天上午,王某婷的一名同事向领导反映,有几笔业务出现了异常情况,“有几名死亡人员出现了补发养老金的情况”。
这个现象引起了领导的警觉,立即安排工作人员核查账目。
当天下午快下班时,王某婷坐不住了,主动找到该领导办公室,说事情是她做的,希望领导原谅她,不要向上级汇报。
而该领导觉得事情非常严重,还是向单位主管领导作了汇报。
【供述】 避重就轻 自称多领了8万多
判决书显示,王某婷于2014年2月25日曾写过一份情况说明:
“我擅自利用职务之便于2013年12月和2014年1月两个月从养老保险待遇核实系统里用李某丁的审核系统进入程序,对6名退休死亡人员补发数月工资,然后用孟某某的复核系统进入程序,对工资进行复核。”
王某婷在情况说明中称,当时是抱着“侥幸心理,满足自己的私欲,才犯下如此重大的错误”。
她的错在于,在发放养老金的时候,把多发的养老金转存出来,打在一个提前办好的工资卡上。
“由于我当时害怕被发现,所以卡上的钱也一直没有取用,现在已经把所有多领的养老金全部退回,共计88353.68元。”
但事实证明,王某婷这份情况说明避重就轻,所说数额仅仅是个零头。
【案情】 数字噌噌涨 5年侵吞公款607万
2014年2月27日,王某婷到当地检察机关投案,又写了一份情况说明,说她在2008年、2009年为退休职工代办过很多银行卡,很多银行卡办重了,所以她手里存了一些银行卡,就随意挑出了4张往上面打钱,“大约应该有百十来万吧”。
王某婷表示希望把问题查清楚,并且把多领的养老金如数退还。然而,检察机关却查明,2009年1月份至2014年1月份,王某婷利用职务便利,在发放浉河区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过程中,在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拨付计划表中刘某某、张某某等人名下虚增养老金发放金额,然后在发放计划表上转移到王某婷掌握的刘某等19人的银行卡上,套取单位公款共计607万余元。
【疑问】 钱都去哪儿了? 变成两套房一辆宝马
5年,607万,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这些钱都去哪儿了?
据王某婷交代,她将套取的养老金转到她和她老公个人名下后,一部分用于购买银行的理财产品,一部分用于购买住房和装修,还买了一辆轿车,其余用于个人消费。
法院查明,2011年5月,王某婷在信阳市“浉河1号”小区购买住房一套,支付房款47.5万元,装修及买家电花费30余万元;2012年10月,王某婷在海南省三亚市购买住房一套,房款近90万元,于2013年4月全部付清;2013年5月,王某婷在武汉购买华晨宝马车一辆,价值35.8万元,登记在其老公名下。
此外,王某婷在某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多达300万元,其余的用于个人开支。
案发后,王某婷及其老公共退回赃款245.39万元。
【自述】 意外发现漏洞 一发不可收拾
据王某婷供述,2009年前后,她还在退休管理科工作时,在一次正常发放需要补发的退休职工养老金时无意中出错,对其中几个人多发放了几千元钱,事后,她在核实的过程中发现了这个问题。
但“没有任何人问起这个事,多领取养老金的那几个人也没有人提出来,这就让我产生了用同样的方法套取养老金的想法。”王某婷说,过了没多久,她在所有发放对象中随机选出了两三个人作为补发对象,在对这几个人的发放计划表上多编制出2万元左右的养老金计划,然后在发放时将多编制出来的养老金分摊到她掌握的另外几个户名下,而这些户名都是她之前办理养老金个人账户时重复办理的账户,其中有些人已经过世。
之后,王某婷一直用这种方式套取养老金,直到2014年2月单位对账时发现异常。
【下场】 判刑15年 房、车归还原单位
王某婷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婷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王某婷及其亲属于案发后能够退还部分赃款,亦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8月20日,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王某婷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在案扣押的违法所得245.39万元,以及住房两套、轿车一辆,由扣押单位返还浉河区企业养老保险中心。(记者 沈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