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多区域现刺激性气味暂无法确定污染源
看不见摸不着,但它却隔三差五地出现在居民区,呛得居民泪流不止。连日来,郑州多名市民相继向大河报反映,在北三环、郑东新区等多个地带,半夜经常会出现一种类似农药的刺激性气体,难以忍受的居民,甚至举家搬到他处躲避。神秘的是,这种刺鼻气味在清晨时分就消失了。
昨天,郑州环保部门回应称,接到多起居民小区遭遇“农药味”的投诉,目前执法人员已在排查,但暂时无法确定污染源。本报也向读者发起征集,希望大家能提供线索,协助环保部门一同寻找“元凶”。
探访1
刺鼻气味弥漫小区业主搬家寻他处过夜
9月19日晚,郑东新区如意东路运河上郡小区弥漫着一股刺鼻气味,多名业主度过了一个难眠之夜。
业主陈先生说,刺鼻气味并不是第一次出现,据他所知,四五个月前就曾出现过。一开始好几天才出现一次,凌晨一两点时出现得最多,但奇怪的是,怪味到早上就闻不到了。
让陈先生和多名业主难以忍受的是,怪味出现的时间越来越早,频率越来越高,19日晚10时半,怪味浓郁程度“史无前例”。“在室外正常呼吸都感觉很困难,眼睛会流泪。”陈先生说。有几名业主陆续拨打110求助,但民警也是爱莫能助。
这到底是一股什么怪味呢?陈先生称,这是化学制剂的味道,大多时候感觉像农药味,有时却又感觉像浓硫酸。
据了解,小区里有的人实在无法忍受该味道,甚至举家搬到了其他地方过夜“躲避”。第二天天亮后,神秘的怪味又消失无踪。
探访2
多个小区都投诉遭遇怪味
无独有偶,连日来,郑州多个小区居民都曾向本报投诉过遭遇怪味一事。
家住花园路21世纪社区的业主孟先生说,早在一年前,他就注意到了怪味的存在,今年7月份,怪味开始频繁在小区出现。他和家人经常在半夜睡梦中,被刺鼻的味道呛醒。这种气味比臭鸡蛋的味道要浓,闻上去让人头晕眼花,恶心。家住中州大道维也纳森林小区、未来路金林公馆小区的多名居民,也曾反映有类似状况。
早在9月15日、9月17日凌晨,记者接到反映后,先后来到中州大道北环交叉口、中州大道与国基路交叉口附近实地走访,确实闻到空气中有一股刺鼻的味道。
画外音:这种闻着像农药的刺鼻气味,会使人呼吸困难,眼睛流泪,家中的老人和小孩更是难以忍受。
关于怪味的三个疑问
是不是园林部门在洒农药?
昨天,郑州市绿化工程管理处的相关负责人称,居民说的农药味集中的区域比如北三环、南三环、中州大道区域,绿地养护管理工作归环道绿化管理处负责。
对此,郑州市环道绿化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夏季才是病虫害的高发期,眼下已是秋季,不是病虫害高发期,所以该管理处没有夜间在居民投诉的区域喷洒农药,正常情况下,对绿化植物喷药大都放在每天下午的2点到5点间进行,晚上是不会进行喷洒药物作业的,“即便是喷药,挥发也很快,不可能持续好几个小时。”
农药味是不是顺着河水飘来的?
有市民称有没有可能是农药厂将污水排到河里,然后气味随着河水流经市区?
对此,郑州市城区河道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郑州的两河一渠(金水河、东风渠、熊儿河)每天都有人员巡查,暂时还未发现河水有刺鼻的农药味。
空气质量检测点能否检测出污染物的成分?
针对市民的疑问,郑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这些检测点是检测空气质量是否达标,但对这个农药气味是检测不出来的,排查污染源的难点是现在一直未找到固定的污染源,另外,气味可以随空气不断流动,这也给排查增加了难度。
说法
环保部门:已接到多起投诉,尚未找到怪味的“元凶”
昨天,金水区环保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近两个月来,有不少居民投诉夜间出现农药味,涉及北三环、中州大道以及南三环多个区域。在9月19日晚,有居民称郑东新区的小区也有农药味,他们已向市环保局汇报,“全市好多地方都有零星的投诉,涉及好几个城区,但大都没找到原因。”
郑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则称,不仅在东区,西区也有人投诉。初步调查发现,也没发现焚烧垃圾的情况。污染源到底在哪,目前尚不好说。
画外音:大街上随处可见喷洒农药的机器嗡嗡作响,但可能的诱因都被排除,怪味到底从何而来依然无果。
延伸
1
刺鼻气味中有污染物该怎么办?
佩戴活性炭口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抗污染物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一名陈姓高级工程师分析说,目前尚没有精密仪器可以现场测出空气的成分,因此,需要环保部门有专人先采集怪味空气的样本进行化验,才能确定其是否受到污染、以及污染物属于哪一类别,可以根据检测结果,确定一个追查的大致方向。
陈工程师表示,以他的生活经验来看,遇上化学制剂的气味污染,一般的口罩防护效果不佳,在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建议市民可以准备一个活性炭口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抗污染物。
延伸
2
找到怪味“元凶”后,受影响的居民能不能提出索赔?
确定污染源后,受影响的居民可对污染责任单位提起民事诉讼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认为,在确定污染源后,一方面环保部门可以采取行政处罚,譬如责令污染单位关停或罚款等,在另一方面,周边受影响的居民也可以依据政府的相关处罚决定,对污染责任单位提起民事诉讼。在污染源和居民身体健康受损这两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的问题上,如果居民自身健康受损不是非常明显和严重,司法机关往往难以认定。
画外音:确定了污染源,居民如果不能证明自身的健康受损与污染源有因果关系,那么维权过程将会比较艰难。
征集
您所居住的地方有没有出现过这种怪味?欢迎拨打0371—96211反映,让我们一起协助环保部门找出刺鼻气味的真正“元凶”。(记者 张波 王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