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4 06:39:00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网友评论0条 查看全文(共1页)
填写的地点根本无法辨清
“这样的告知书,谁能看出这上面写的啥字?!”昨日下午,许昌市民郑先生向记者展示了自己收到的一份“违法停车处理告知书”。
这张编号为0006003的“违法停车处理告知书”上,写的车牌号为KZD33L,违法地点手写的三个字看不出是啥字。处理日期勉强认出是2013年5月24日。
“巴掌大的一个告知书,竟有4处错误。”郑先生说,首先是车牌号码,他的车牌号为KDZ336,而告知书上错写成了KZD33L;第二是地址书写不清,让人无法辨认,其正确路名应是“五一路”;第三是到许昌市行政服务中心接受处理的地址错误,上面印的是许昌市经二路,而许昌市根本就没有经二路,许昌市行政服务中心位于三里桥街,而不是什么经二路;第四是落款与印章不符,落款为许昌市公安局西关分局交管巡防大队,而印章是西关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
刚拿到这份“错误百出”的告知单时,郑先生首先想到的是:假的。但经过上网查询,发现确实登记有这次违法停车行为。对此,他认为,公安部门应文明规范执法,以方便服务市民,而这份告知书极其不规范,简直是在糊弄市民。
就这份告知书,郑先生咨询了许昌市公安局西关分局,一名警官解释说,告知书印制得早,许昌市行政服务中心原来位于经二路,后来改为三里桥街,但告知书上的地址没有变更;许昌市公安局西关分局和西关派出所是“一门两柜”,一个单位两块牌子。至于车牌号码写错以及地址难以辨认,该警官说,回来开会时说说。
“这份告知书应该作废。”郑先生认为,这是一次极其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因此其执法的合法性也值得怀疑。
(记者 杜文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