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8 06:42:00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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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郑州市医保中心传来消息:即日起,2014年度“全民医保”保险费开始征缴,逾期未能足额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2014年度将不能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缴纳时间 按照我市规定,即日起,省会所有参保人员,应及时缴纳2014年度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凡在2013年12月20日前未能足额缴费者,2014年1月1日起,将不能享受2014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几种参保人群
已参保居民:可携带身份证或医保卡直接前往市内任一郑州银行(原郑州市商业银行)储蓄网点缴费即可。
初次参保人员: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前往户口所属社区办理参保手续。
已参保人员因故停保人员:应先前往市医保中心办理续保手续。
缴费标准 我市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为:18周岁以下参保居民,每人每年缴费30元;18周岁以上居民(含18周岁),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为180元;参保大学生按每人每年30元标准缴纳。 (记者 王迎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