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5 06:09:00 来源:东方今报
网友评论0条 查看全文(共1页)
映象网讯(记者 沈春梅 实习生 张毅)4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在长春召开,座谈会后,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成为参会的30多家媒体争相采访的对象。在尝试司法公开的过程中,河南法院率先尝试的马锡五审判、人民陪审团、网络直播庭审、裁判文书上网等举措,以及错案警示日和终身追责制度等都曾令全国瞩目,叫好声不断。五年间,两起标志性的错案、疑案翻案,更是成就了张立勇领导下的河南法院“勇于纠错”的声名。昨天,就网民关注的热点,东方今报记者连线采访了张立勇。
○让当事人明白官司是怎么输赢的
记者:您担任院长后,先后推出了裁判文书上网、网络庭审直播等举措,请问在司法公开方面您还有哪些新思路?
张立勇:接下来,我们要把阳光司法的重点放到裁判过程公开上,真正让当事人明白自己的官司赢是怎么赢的、输是怎么输的。今年重点抓两项工作:一是在全省法院建立案件信息查询系统,让当事人随时了解案件进展和诉讼活动流程。二是推行以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公开展示证据、公开展示适用法律条文为内容的“三同步、两公开”活动,将证据的质证、认证过程进行网络直播。
○防范错案 制定制度“戴紧箍”
记者:从赵作海案到李怀亮案,河南高院在防范冤假错案中做了哪些努力和有益尝试?
张立勇:围绕防范、纠正冤假错案,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从司法理念入手,把赵作海释放的5月9日作为“错案警示日”,连续三年开展大反思、大讨论活动。二是着力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模式。通过强化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作证、改革庭审布局、保障被告人权利、统一公检法办案标准等一系列新举措,发挥庭审查明犯罪事实、准确定罪量刑的核心作用。
三是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制定无罪推定、量刑规范等十六项制度。四是充分发挥律师在防范冤假错案中的积极作用。五是在全省开展“长期羁押案件专项清理”活动,逐案建立台账,该下判决的要及时判决,该变更强制措施的要变更强制措施,该宣告无罪的要宣告无罪。
○党风廉政抓不好 其他工作等于零
记者:据了解,近五年来每年春节假期结束后上班第一天,河南高院都会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这个会议和您曾在中纪委工作的经历有关吗?
张立勇:我在中央纪委工作了11年时间,到法院工作后,我发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就是司法不公、司法不廉问题。我就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如果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抓不好,其他工作也就等于零。
法官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受伤害的不仅仅是法院和法官的形象和声誉,更为可怕的是会让老百姓逐渐失去对司法公信力的信任,所以我们努力用铁的纪律打造出一流的队伍,构筑起公平正义的底线。
○错案追究制 10名法官被追责
记者:去年河南法院在全国率先实行了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目前该制度实施得如何,有多少法官被追究责任?
张立勇:建立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一方面是为了查处案件、追究责任,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一制度的实施,预防和减少违法办案问题的发生,维护司法公正。
首先,这是一个“紧箍咒”。制定这个制度,就是要给法官施加一些压力,让大家知道“谁用权,谁就要负责一辈子”,自觉秉公用权。其次,这是一个“护身符”,保护法官不受请托说情风侵蚀。最后,这也是一条“高压线”,时刻警告大家,谁办了错案,不论调整到哪个工作岗位,不论在岗还是离岗,不论什么时候发现,只要认定为错案,就要问责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