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9 07:33:00 来源: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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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象网讯(记者 沈春梅 实习生 张毅)“干最累的活,拿最少的工资,时不时还被当成挡箭牌。”这是当前对“临时工”的一种描述。7月1日,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新政最大的两点就是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郑州法学界人士认为,新法有利于规范劳务派遣乱象,但要实现“同工同酬”,在实际中操作起来很难。
【亮点】 新法明确规定“同工同酬”
在郑州市中原区法院法官王斌看来,新《劳动合同法》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王斌介绍,所谓劳务派遣,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
“除了同工同酬,新法还提高了劳务派遣公司的设立门槛,将注册资本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王斌认为,这对劳动者来说,等于多了一层保障。
据了解,目前劳务派遣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部分用工单位超范围使用“临时工”、部分劳务派遣单位不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临时工”与“正式工”同工不同酬等。为加强监管力度,新法加重了对劳动用工方面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现状】临时工工资不到正式工的1/3
当听到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7月1日将要实施时,上班一年多的于女士很高兴:“以后可以享受和正式工一样的待遇了吧?”
于女士两年前大学毕业,学金融,后来通过中介进入郑州一家银行上班。因为自己是派遣人员,非正式员工,每月工资只有2000元左右,还不到正式员工的1/3,过年过节的福利和正式员工更是没法比,“总有一种被歧视的感觉”。
事实上,像于女士这样的非正式工作人员、派遣人员,在一些企业、公司非常多。郑州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的负责人介绍,劳务派遣人员大多集中在建筑业、服务业、销售业、金融业,还有一些大公司的员工实际上也是和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同工同酬,到底能不能落实到位呢?”于女士很担心,对于一般性的工作岗位来说,“主动权”依然在用人单位手中。
【说法】“同工同酬”实施起来有难度
“新《劳动法》最大的亮点,在于从法律上消除了对临时工的歧视,但要在现实中完全实现同工同酬很难。”王斌说。
和王斌一样,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赵军胜认为,对于大量雇用派遣人员的用工单位来说,“同工同酬”会增加企业的用人成本。比如一家企业,同是做文员工作,正式员工的工资是4000元,但派遣人员也就是“临时工”的工资只有1800元,如果临时工要求拿和正式员工一样的工资,那企业的用人成本肯定会增加。
赵军胜介绍,目前有很多公司企业都是将劳务外包,大量使用派遣人员,而派遣人员都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通过劳务派遣公司领取工资。在目前的情况下,要求用人单位在短时期提高大量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很难实现。
“法律规定很好,但实际效果很难说,可能会有一些副作用,比如可能会引起一些临时工失业。”赵军胜认为,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必然会引发一些新的用工矛盾纠纷,不排除会产生一些法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