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22 07:35:00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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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讯 昨天,本报报道河南省潢川县王香铺村村民蔡先生家林地被烧一事,当事双方对起火原因说法不一。昨晚,潢川县森林公安派出所称,起火林地类型为未成林造林地,不予刑事立案。
潢川县森林公安派出所李警官对京华时报记者表示,他们聘请淮滨县林业局工程师重新对起火地点进行勘测,“总过火面积为21991.9平方米,其中有2240平方米范围内仅有零星树木痕迹。该林地类型为未成林造林地。”
李警官称,未成林造林地起火不牵扯刑事责任,因此不予刑事立案,但具体起火原因仍在调查。(记者 怀若谷 实习记者 常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