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16 07:20:00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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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的手机、身上的衣帽、口中的食品、天上的网络、地上的房屋,这些方面的消费,正是我省投诉量的前五名。昨日,河南省工商局、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2年的投诉情况和热点。
省消协发布资料显示,全省2012年度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9388件,解决率9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69万元。按投诉性质分,反映质量问题的投诉有62.4%,百货类、服务类、家用电子电器类则占投诉量前三名。通讯产品、服装、电信服务、食品、房屋装饰材料、空调、家政美容美发、液晶电视、汽车、保健等十大类投诉量最高。
【食品类】不带“出生证”,经营者要担责
去年6月,张先生购买了河南花花牛公司生产的益生菌发酵乳,家人饮用后出现呕吐、腹泻等。检查包装,发现整箱奶只标了保质期,却找不到生产日期。
没有“出生证明”,这奶能喝吗?这样的事并不是个例。省消协秘书长陶成川说,食品成为投诉热点,主要是质量、生产日期、计量和价格、假冒、添加剂等问题。一些生产经营者擅自更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销售过期食品、虚标食品等级,以及不适当地添加防腐剂、色素、香精等添加剂。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应当标明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等费用、治疗期间的护理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家政服务】办了预付卡,悲催成“卡奴”
预付卡广泛存在于家政服务、美容美发等消费中。办卡本来是为了方便,没想到却被绑架成了“卡奴”。一些商家随意变更服务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流动性较强的美容美发企业,常常是顾客把钱交了,却发现商家人去楼空。
省消协投诉部与法律事务部主任李汉生说,近年来,预付卡消费纠纷频发,且呈现金额大、人数多、调解难等特征。投诉主要集中在擅自更改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在特定时间段拒绝持卡消费,随意更改预付卡使用期限、范围等。根据消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服装类】“衣脆脆”遭遇商家“老赖赖”
去年,郑州的张女士在人民路某商场购买了一件8500多元的“吉芬”牌皮草。穿后发现两侧衣兜处皮子非常脆,两手轻轻用力皮子就破了。商场对这一问题回复称“不是质量问题”,是消费者使用不当,如果要求退换货,必须通过鉴定部门鉴定产品不合格。“明明能当场看出质量问题,为什么要通过鉴定部门鉴定?”
李汉生说,服装缩水、褪色、起球;鞋面、鞋帮、鞋跟断裂开胶等,投诉量一直居高不下,主要原因包括产品标准不统一,责任难以认定等。张女士投诉的这家商场有意制造维权难度,增加维权成本。
【保健品】
广告大忽悠,保健品玩“欺骗”
南京的胡先生长期失眠,在网上看到西安中天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百乐康”睡眠乳的宣传资料,便以邮购方式在郑州市百货大楼一楼医药部购买了10盒,共计870元。多次使用后却没有效果,要求退货经营者却不理不睬。
接到投诉后,省消协调查发现产品广告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并冒用其他药品批号,遂责令经营者退回消费者购药款和邮费,停止销售产品。陶成川表示,在保健类产品投诉中,一些产品的广告极具欺骗性,将某种保健功能虚夸为具有治疗作用的药品。
【汽车服务】
汽车“三包”未实施 维权暂时困难
2012年7月,杨某在安阳宝捷汽贸购买了一部品牌轿车,在行驶了1200公里后出现机油灯报警闪亮,处理后10月12日、11月27日先后又出现同样问题。因为索赔未果,遂到安阳市消协求助。
消协介入后,销售方表示按照厂家规定,这种情况可更换4个活塞,而投诉人则以新车未到首保就出现问题,强烈要求退换车辆并赔偿损失,双方僵持不下。后经多次调解,被投诉方最终免费更换了发动机总成。李汉生说,目前汽车消费纠纷解决的难点在于汽车“三包”规定至今未实施,汽车厂家往往减轻自己的义务,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消协组织在处理汽车投诉时往往没有专门规章可遵循。据悉,汽车“三包”规定将于2013年10月1日实施,为广大汽车消费者合法维权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保障。(记者 朱琨 刘瑞朝 实习生 郭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