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01 07:14:00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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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012年12月31日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省政府日前发出通知,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再次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24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1.7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0.4元;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9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9元。同时,将漯河市市区由二类行政区域调整为一类行政区域。
据介绍,这是我省从2010年起连续三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与2011年所做的调整相比,此次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在15%左右,调整后的水平在全国处于中上游水平,在中部六省居领先地位。此前,我省一类行政区域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是10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10.2元;二类行政区域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是9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8.9元;三类行政区域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是8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7.7元。
(记者郭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