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5 06:36:00 来源: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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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图
“我昨天接到电话,说我们的工资要回来了,今天要给我们发钱呢,可把我给高兴坏了!”昨日下午,平顶山市湛河区一建筑工地,从省高院院长张立勇手中接到钱,方长林非常激动,说他原本想着要回这笔工资少说也要两三年时间,没想到法院不到一个月就给执行回来了。
方长林是信阳人。去年6月,他带着20多个工人,在平顶山市明珠项目部干活。结果,20多个工人被拖欠工资24万多元。从今年年初开始,方长林就带着工人开始讨薪。无果后投诉到平顶山市劳动部门。
被拖欠工资的,不仅仅是方长林的小施工队,平顶山市劳动部门统计后发现,被投诉的建筑公司拖欠136人工资105万元。平顶山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查明事实后,对这家本部远在天津的建筑公司做出处罚决定书,但建筑公司仍不履行义务,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遂向平顶山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平顶山市中院正式立案后,12月12日,派干警前往天津调查建筑公司,冻结了涉案公司的账户,136名工人的工资有了着落。
昨天上午,省高院院长张立勇来到平顶山市的一家建筑工地上,和当地劳动部门的工作人员一起,为工人发放了执结回来的105万元工资。
“你的腿怎么了?来,慢点,我扶着你。”当看着拄着拐杖的工人孟庆杰时,张立勇马上走上前去,搀扶着他去领工资。孟庆杰说,8月下旬他摔伤了腿,但为了生计不得不在工地上坚持,建筑公司拖欠了他工资8000多元。
一名陈姓工人反映,他在工地上打工,明明做了84个工,结果发工资时发现建筑公司少给记了36个工,并且还拖欠他5000元工资。
“克扣工人做工数量,账目上有钱却说没钱,拖欠着工人工资不给。”张立勇要求,下一步,要联合公安部门严查该建筑公司,看看是否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要件,严重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通过刑罚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昨日,平顶山一建筑工地,省高院院长张立勇(中)为务工者发放工钱(东方今报记者 沈春梅 通讯员 乔良/文 记者 刘栋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