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男子盗刷MH370失联乘客存款被判鞭刑
大马银行职员盗刷MH370失联乘客存款
据外媒报道,马来西亚汇丰银行女职员及身为技工的丈夫因盗提4名失联的MH370航班乘客的银行存款约9万马来西亚吉林特(约合15.4万元人民币)而被指控。当地时间5月20日,法庭宣判该名男性被告被处以4年监禁及3下鞭刑。据悉,该银行女职员因病缺席了当天的庭审,但因法院质疑其提供的病假单的真实性,遂对其发出逮捕令,并将择日对其宣判。
面临四年监禁
现年34岁的巴希尔是一名技工,当日在法庭上承认了共4项指控。根据指控,他在去年5月15日及6月29日,使用中国人田军伟(音译)名下的借记卡取走7650马来西亚吉林特(约合1.3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因而触犯了马来西亚刑法第379条(偷窃),田伟军则是去年失联的马来西亚航空MH370上的一名乘客。据悉,触犯该法律如被定罪最高可面临7年的监禁或罚款,或二者兼施,而重犯者还可面临鞭刑。
巴希尔的妻子,34岁的被告诺西亚是汇丰银行的一名职员。根据指控,她与巴希尔从去年5月14日至7月14日的两个月间,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安邦路的汇丰银行分行多次盗提4名受害者的银行存款,因此面临包括偷窃、欺骗、伪造文件等共12项指控。
警方调查显示,嫌犯先将其中3名受害者的存款,通过电子银行转账方式转移到第四名受害者的户头,然后盗用第四名受害者的名义更新提款卡,进而在申请成功后,使用提款卡提光存款。
法官称其无耻
据悉,当地法官诺莎丽达在宣布巴希尔的判决时表示,巴希尔和诺西亚的行为卑鄙、残忍、不知廉耻及没有人性,他们盗取失联航班乘客银行存款的行为是在“乘人之危”。同时诺莎丽达称,两名被告的行为损害了金融机构的形象,影响到了汇丰银行的声誉,由于此案涉及个人利益,因此作出上述判决。而负责此案的检察官阿末法兹拉里副检察司在法庭上指出,被告的行为已对马航MH370失联乘客家属造成伤害。此外,盗提事件使马来西亚在外界留下了不好的印象。
当地法庭还在当天对没有出庭受审的诺西亚发出了逮捕令。尽管诺西亚提供了医疗证明,但是法庭对其出示的证明的真实性有所怀疑。病假条上,诺西亚的名字(Nur Shila Kanan)并没有拼全。
34岁的巴希尔(中)当庭被处以4年监禁及3下鞭刑,法官怒斥其行为卑鄙、残忍、不知廉耻及没有人性。(记者 陈小丹)
资料
2014年3月8日凌晨,马来西亚航空公司一架载有239人的波音777-200客机从吉隆坡飞往北京途中与管制中心失去联系。当时机上乘客连同机组人员共有239人,其中近三分之二为中国籍。最初,这架客机被认为坠毁于中国南海或者泰国湾海域,而后搜索行动转向南印度洋,但至今一无所获。2015年3月8日马航MH370客机事件一周年之际,马来西亚交通部调查组当天发布了一份中期报告,公布了一年来调查工作的进展和已经获取的事实信息,并表示搜索行动将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