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汉拦截豪车向司机“索财” 作案20余起被捕
牛某因抢劫被判入狱三年。出狱后,他既无亲人可投靠又无正当职业,渐渐成了流浪汉。为挣钱吃饭,牛某在晚高峰时段埋伏在中关村附近,发现单独驾驶豪车的女性后,立即走上前趴在车上伸手要钱。如果不给钱,就以掰断雨刷器相要挟。以此方式,牛某在一个月的时间里,作案20余起。昨天,记者从海淀检察院获悉,牛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批捕。
女司机遇强行乞讨遇
刘女士开着一辆宝马车,据她回忆,今年4月初的一天,大约是下午6点,她驾车行至中关村一桥辅路时,由于晚高峰,车子一点点向前蹭着走。突然,一男子从路边走到车前,顺势趴在车的前机器盖上,随即男子手心朝上示意让她给钱。
“先前以为他是精神病。”刘女士说,该男子蓬头垢面、衣衫褴褛,见自己迟疑没给钱,男子伸手将宝马车的雨刷器抓起,做出要掰断的动作。刘女士见状,赶紧摇开车窗,掏出5块钱递给对方。
“谁知他不要,非说要100的。”刘女士说,后来她又换了一张20的,但他还是不要,该男子随后将雨刷器拉起来,进一步威胁。
刘女士既生气又害怕,她将车门反锁,拒绝给钱。“我车子向前蹭着走,他就扒着反光镜跟着走。”刘女士说,跟了十几米,见他不死心,于是她将玻璃摇开一点缝隙,冲着对方大喊:“你再这样,我就报警。”
见刘女士举起手机欲报警,男子才离开。
一个月发案20余起
在中关村一桥附近,有过刘女士这样遭遇的并非只有一人。
据中关村派出所内勤警长陈诺介绍,从今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陆续有20余名女司机和群众报警,称有一名男子在中关村附近,以掰雨刷器相要挟,强行索要钱财,事主多为单独驾驶保时捷、宝马、奔驰等豪车的女司机,事发时间均为晚高峰时段。
4月13日下午6时,警方再次接到类似警情,一名开着沃尔沃轿车的女司机称,遭遇强行乞讨。中关村派出所民警贺培原和同事赶往现场。贺培原说,当时,一名衣着邋遢的男子正穿梭于缓慢行驶的汽车间,根据现场群众指认,该男子刚刚拦停一女司机强行索要钱财。民警立即上前,将男子带走。
“刚一靠近他,就闻到一股恶臭味。”贺培原说,该男子特别脏,还淌着鼻涕,一看就是好长时间没洗澡了。
罪犯获释成流浪汉
经核实,嫌疑人牛某今年只有22岁,系安徽来京人员,小学二年级便辍学在家。2011年,牛某在京抢劫被判三年刑,2014年刑满释放。
嫌疑人牛某交代,获释后他先回了老家,但是既无亲戚可投靠又无正当工作。今年3月他来到北京,由于找不到工作没钱吃饭,于是他白天四处游荡,到了晚上就露宿街头。
后经警方对其在京轨迹查询,确认其在京无入住酒店、宾馆等开房记录,在京也无暂住地,更未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
牛某称,害怕抢劫再被抓,今年3月底,他开始在中关村一桥附近,趴在汽车机器盖上,以掰汽车雨刷器相要挟,向多名被害人索要现金。“晚高峰拦车,车多行驶慢好下手。”
牛某供述,他一般专找驾驶宝马等高档车的单身女性下手,如果对方不给钱,他就威胁掰下雨刷器或者拉人家车门。从3月20日至4月13日案发,他一共拦了20多天,每天能要到三四百元,共挣了五六千元。
据了解,后经警方核实,现阶段只找到了13名受害人,涉案金额千余元。5月26日,嫌疑人牛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海淀检察院批捕。
对话
刘涛(海淀检察院承办此案的检察官)
工作10年首次接类似案件
记者:牛某这类案件在该院中是否多见?
刘涛:办案10多年,首次遇到这样的案子。
记者:该案为何定寻衅滋事,为何不定为抢劫或敲诈勒索?
刘涛:抢劫的特征是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本案中显然没有使用这类方法;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特定的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本案中嫌疑人并未针对特定的受害人,他这种情况属于无特定目标。而寻衅滋事罪中,关于强拿硬要的规定正符合本案的情形。
记者:牛某如果以寻衅滋事定罪将判多少年?
刘涛:《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