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映象网首页
男子奸杀女孩并焚尸 随身携带性药麻醉药

2013-08-02 08:10:00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网友评论0条  查看全文(共1页)

  7月22日,淮阳县一50岁男子将一名13岁的女孩骗进玉米地奸杀后焚尸。7月28日,嫌疑人常某彬被警方抓获,其供述在27日、28日又性侵两名女孩,其中一个孩子只有9岁。据了解,这名禽兽男子作案前总要随身携带性药和麻醉药,目前已被刑拘。

  7月23日凌晨,淮阳警方接到报案,称该县安岭镇苏庄北地发现一具被焚烧的尸体。经初步勘查,死者系女性,年龄在12~15岁之间,疑似遭到性侵害。经家人辨认和警方进一步确认,死者是一名13岁的失踪女孩。

  淮阳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经排查,犯罪嫌疑人身份最终锁定为白楼镇马庄村的50岁男子常某彬,28日上午10点30分将其抓获。经突审,常某彬对奸杀焚尸一案供认不讳。

  据办案民警介绍,7月22日上午11点半,常某彬开一辆机动三轮车流动卖西瓜,经过临蔡北街附近时看到一名独自步行的女孩,顿生歹意。他以下地摘西瓜需要有人帮他看车为由诱骗女孩随他前往无人处,将女孩拖进路边玉米地里欲行不轨时遭到反抗,遂凶残地将女孩掐死后奸污。随后,常某彬将尸体运回家中再次性侵。23日凌晨1点左右将尸体抛至安岭镇苏庄北地并焚尸。其后,常某彬照常开着他的机动三轮车进城卖他批发来的西瓜。

  据民警介绍,常某彬归案后交待,他在杀人焚尸后的27日、28日,在淮阳西关利用同样的诱骗手段,在无人处将两名女孩奸污,一个是补课回家的13岁女孩,另一个是在街头玩耍的女童,只有9岁。28日上午,民警在淮阳西关实施抓捕时,其还正在与一名女孩搭讪。

  常某彬被捕后,民警从他身上搜出性药和麻醉药。据其交待,性药是他作案前自己用的,麻醉药是准备对付不听话的女孩的。

  7月31日,在淮阳县公安局看守所内,记者随办案民警见到了常某彬。隔着铁窗,戴着手铐的这个禽兽男子看上去一脸麻木。据其供述,他一人独居,老婆、孩子都外出打工,10多年没回来过。目前,常某彬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破中,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记者于扬 通讯员杜欣)

分享到:

      查看全部评论(0条)

      发表评论

      映象网>> 社会频道>> 正文

      最新消息

      热点关注

      新闻|财经|娱乐|女性

      教育|旅游|图库|社区

      帮助 - 广告 - 友链

      导航 - 收藏 - 顶部

      映象网手机版:hnr.cn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