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6 08:21:00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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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停车的“票据”
车窗塑胶锁扣不见了,位置有火烧痕迹
大部分村“自制停车场”表示只管停车不管赔
昨日早上8时多,尹先生被老乡的电话吵醒:“别睡了,我们的车被偷东西了。”尹先生慌忙跑下楼,赫然发现自己和老乡的共6辆小面包车,车窗大开,里面的物品被翻得乱七八糟。经过清点,6辆车的导航仪都失窃了,价格从400到600多元不等,音响也被偷了。
一夜之间, 6辆面包车内的导航仪不翼而飞。共同的作案手法是,车窗塑胶锁扣不见了,锁扣位置有火烧痕迹,爬进车窗简直不费吹灰之力。然而,村内停车处表示不予赔偿,车辆只管停放、不加看管。
据记者调查了解,所谓的“村内停车管理”仅是村里擅自设卡、自制停车场。这样的案件时有发生,有律师表示,车主与村里形成了事实上的保管合同,村里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
6辆车车窗锁扣被烧化
令尹先生奇怪的是,车锁完整,车身都没有被撬过的划痕,唯一可疑的是驾驶室塑胶锁扣不见了,其余车辆不同位置的车窗,都是情况相似,而且车玻璃好像被烟熏般发黑。他由此怀疑,小偷先用打火机或者喷枪把锁扣烧化。
昨日,记者来到事发地广州白云区鹤边村,这6辆车平时放在鹤南中路61号门前的空置地。61号的工作人员说,前日夜里没有听到任何声响,也没有闻到塑胶烧灼的异味。隔壁修单车店的老板说,他凌晨2时多才收工,空置地停了十多辆车,一片安静。
警方由此推断,案发时间应为凌晨2时至5时之间。治安队表示,能监控到这片地段的两个摄像头,一个已坏,一个模糊,无法还原当时现场。但他们已初步判定,小偷是烧化面包车窗上的塑料锁扣,再进行盗窃。
“火攻”偷取车内财物,这种新型手法令人咂舌。一名修车店老板证实,整个过程最多持续1分多钟,烧化锁扣的盖子,然后用利器铲开锁扣即可。“但是车窗那么小,普通人钻进去比较困难,小偷可能身材较小,踩着轮胎爬进去。”
月保300元只是“占地费”?
尹先生当日报警后,立即向村里报告失窃的事情。“村里说跟他们没有关系,每个月300元停车费说是‘场地占用费’,也不帮保管。”他气愤地说。
其实,离被盗车辆不到10米,就有一个社区警务室和两个收费岗亭,正好形成三角形。但收费岗亭半夜12时就把停车杆位放下,无人看守,一锁了之,车辆就从别的值班岗亭进入。警务室人员说,晚上他们就走动一下,“村里的路停满车,哪看得了那么多。”
鹤边村停车管理处亦向记者表示,每月收取车辆月保费300元。住宅区内只作停放,不作保管,车内的一切物品自行管理。
“我们收的是场地占用费,不是保管费。”工作人员反复表示。其提供的“收据”仅是一张自制的纸,仅写收费金额,上面盖着“鹤边一社住宅区管理处”印章。
目前,尹先生已经把锁扣换了,但是车玻璃火烧的痕迹还是擦不掉:“自己换锁10多元,但是以后整辆车被偷走,谁来赔?怎么办?”
村内“停车场”:只收费不管赔
记者走访调查,发现广州大部分村都在出入口擅自设卡围闭管理。而设卡的岗位无一例外贴着告示,声称失窃被盗责任自负,一律不赔偿。
黄埔区文冲村村内车管办贴出告示,任何车型、外来车辆都可办停车月保卡,“停车场只提供临时停车位,不承担任何保管责任。”
白云区麒麟岗经济合作社自去年起实行围蔽式管理。村内路口竖起一排圆圆的水泥墩,车主只能从两个各设岗亭的主干道通行。车辆出入卡管理中心咨询处说,收费只是为了阻止外来车辆停放,不是真的在保管车辆。
其实,村内“自制停车场”,除了车辆被盗赔偿问题,实际风险连连。村内用石墩或铁围栏封闭了部分车道,只剩有限的机动车进出口,万一因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后果不堪设想。
律师:村内“自制停车场”属违法
广东国政律师事务所律师卢卫国认为,村内“自制停车场”擅自设岗亭实行围蔽式管理,甚至封闭部分车道,属于违法行为。乡村道路应属于由道路交通安全法来进行管理、规范、调整的道路,具有公共资源属性。擅自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侵犯了车主的行驶权和通行权,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
在本次事件中,根据车主手中的“收据”,即便不是正式的发票,但与村里形成了事实上的保管合同。应该由公安部门认定失窃财物价值,由村里承担相应的赔偿金额。
此外,卢卫国表示,设卡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相关收费项目在没有经过物价部门审批之前,设卡收费属于违规行为,而且逃脱了纳税义务。“如果说占路设卡的管理方式,的确有利于小区的治安,那也是较低级的管理方法。”(广州日报)